“那陈瘸子什么人,与其嫁给一个傻子,还不如嫁给爷爷我呢。”孙有田嘚瑟地走在前方,“小娘子你瞧瞧,爷爷我只说一句话,他就心甘情愿地把你卖给我!”
他的嘴角都要咧到后脑勺。
宝珠浑身颤抖,被祝逢春拉着手一起走在这逼仄狭窄的巷子里。
巷子终日不见阳光,墙根底下长满了滑腻的青苔,孙有田走在前头,嘴里不住地嘟囔些浑话,一点都不避人,跟走在最后的尉迟暮盘算着要把二人卖个什么价钱。
“小姐,我们走吧……”宝珠害怕得满脸是泪,不愿再朝前一步。
孙有田听这话当即转身,手臂抬起作势要给宝珠耳光,祝逢春作势挡在她身前。
可那动作还没落下,一道寒光骤然在眼前闪过。
扑哧一声,刀柄划破脖颈皮肉。
孙有田甚至连一声惨叫都没得及吐出口,直愣愣倒在血泊中抽搐,像一条死鱼。
尉迟暮神色如常,衣衫上没有沾上丝毫鲜血,那双阴沉冷峻的脸上毫无波澜,仿佛他刚才杀掉的根本不是一个人。
祝逢春捂住宝珠双眼,站在五步外,饶是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可真的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在自己面前瞬间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她的腿还是控制不住地发软。
宝珠咽了咽口水,透过指缝,她看见了面色煞白的小姐。
小姐跟她一样,恐惧,害怕。
可小姐的眼睛却不一样。
那双眼眸下,是丝毫不逊色尉迟暮的阴冷、算计。
几个男子不知从何处跳了下来,司空见惯地处理地上孙有田的尸体。
又出现一个紫衣侍女,将祝逢春身后的宝珠拉走。
没一会儿,巷子里便只剩下祝逢春和尉迟暮二人。
仿若世界上,从来没有孙有田这个人一般。
祝逢春深吸一口气,知道该轮到自己了。
尉迟暮指尖还残留着干涸的血。
他用那修长的食指尖,轻轻划过她渗着汗的脖颈。
“你利用我,怕不怕,被反噬?”
“扑哧。”
指尖戳中喉咙中心,他坏心眼地发出刀刃刺入血肉的声音。
他们的距离极近,他的指尖很冰,祝逢春恍然间,竟真觉刀尖刺入喉咙,几乎喘不过气来。
尉迟暮见此,抿唇一笑。
他笑得极其恶劣,似是很享受如此凌驾他人之上的感觉。
这种时候,祝逢春明明应当觉得恐惧,可她没来由生出一股气。
她搞不懂,尉迟暮是在耍她吗?
要杀要剐,好歹给个痛快,牲畜都讲究一个杀生不虐生。
白日口口声声说保她平安,就是这么个保法吗?
尉迟暮是何等城府,她一时昏头想出的满是缺漏的计谋,他这种老狐狸不会察觉不到她居心不良,既然跟她出来就是默认,何故现在还以此吓她,折磨她?
一时间怒火、委屈、恐惧交相结合,最终所有都化作眼睛满含的泪珠,淌了下来。
“你说保我平安,就是这样保的吗?”
她这句带着埋怨的哽咽质问,蓦地让尉迟暮心头一紧。
他忙收回手,取出怀中巾帕擦掉血痕。
尉迟暮绷着声线:“本王只问你,你所作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让本王杀掉他,没有,没有一点点……”
他忽地泄了气,眸中突地生出一股看不清的诚恳:“没有一点点真心?”
他那丝诚挚,看得祝逢春头皮发麻。
哪有人这么质问一个人的真心的。
更何况,他们也不是可以质问真心的关系吧。
不管怎么样,人家已经出手帮忙,哄哄也是应该的。
祝逢春:“也不全是利用吧。”
“昨日,是皇后娘娘的忌日。”祝逢春神情低落,眼睛茫然地看着尉迟暮那张故人相似的五官,“皇后娘娘,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子,她像娘亲一样,待我极好。”
“她最喜欢腊梅了。”
无论是遥远的21世纪,还是这个无名的时代,她都没有关于妈妈的任何记忆。
没有人教她任何有关女孩的知识,以至于在穷困落后的大山里,那些恶心的男人摸她,哄骗她是为她好,还是一位女性支教老师帮她驱逐那些人,教导她基本的常识。
来到这里,她已经能熟练处理一切事情,可还是挡不住少女初潮突如其来时弄脏衣裙的尴尬。
尤其是,在那时的尉迟暮面前。
他就像原著那般讨人嫌,大声嚷嚷要请太医,以至于整个宫中都知道她这非礼勿听之事。
皇后娘娘心慈,像妈妈一样,叮嘱她误碰凉物,吩咐下人衣食住行样样注意,更是为她收拾一处偏殿,让她时常住在宫中,由她照料。
祝逢春曾许愿,若是有朝一日,皇后娘娘真的变成娘亲就好了。
只是……她终究在那金碧辉煌的大明宫香消玉殒了。
“送你腊梅,也是有真心的。”
或许是有真心的,祝逢春不知道,至少对皇后娘娘是真心的。
再或许,真心地想让尉迟暮帮她杀了孙有田,也算真心吧?
显然这番话看样子说动了尉迟暮,祝逢春第一次在他的脸上看见了黯然的情绪。
尉迟暮略颔首,喉结一滚:“我该相信你吗?”
祝逢春耸了耸肩膀,反问回去:“我说应该相信我,你就会相信我了?”
尉迟暮沉默了。
他知道,这个问题无论怎么问,都没有一个答案。
一切都取决于他,想不想相信眼前这个处处都在他身上耍心眼子的女人。
说话间,外头突然传来动静,很是热闹。
巷子很深,却还是隐约能听见行人攀谈的对话声。
“谁啊,谁啊,这么热闹?”
“说是下江南治水的鲁王殿下回京了!”
……
交谈声你一言我一语地走远了。
巷子深处,僵持着的一男一女,却都沉默了。
尉迟暮垂眸,他看见身下的女人眼底闪过一瞬落寞。
突地,他心脏一紧,他竟然忘了,这女人和那人之间……
他不想相信她。
他断不会再出手帮她一回!
长街那头的声响由远及近,祝逢春走出巷子时,那对人马已经走到她视线所及之处。
只见金戈铁马,旌旗招展,中间那一骑红鬃大马上,坐着个意气风发的年轻男子。尉迟丞生得极好,金高马大,端坐在马背之上,那种天潢贵胄的贵气和不可一世的傲气,同祝逢春记忆里鲜衣怒马的少年没有丝毫偏差。
他似乎朝这边扫了一眼。
祝逢春心脏瞬间提到了嗓子眼,手心满是汗。
上一次见面,她还是金枝玉叶的大小姐,如今再见,身份已是云泥之别,更何况,在爹爹一事上,她是怨尉迟丞的,她不相信曾经信誓旦旦不会让她受委屈的男人,会对她父亲的死亡,视而不见。
可这男人,就是那么冷漠,那么决绝,一时间,她竟不知该如何面对尉迟丞。
显然,她多虑了。
那道目光再也没有从前的含情脉脉,很轻飘飘地掠过了她,像是掠过一只微不足道的阿猫阿狗,没有半分停留。
可祝逢春知道,尉迟丞是看见了她的。
她心底仿佛被什么东西揪了一下,很疼,说不出是失落,还是自嘲自己痴心妄想。
不管怎样,都与她无关了。
正想着,肩膀突然被人撞了一下。
回过神来,才发觉是宝珠。
宝珠凑到她耳边,气声道:“小姐,殿下还在呢……”
被她这么一提醒,祝逢春眼神寻了几眼,果真穿过重重人群,撞上尉迟暮那双凉薄的墨眸。
像是丈夫看见正欲红杏出墙的妻子,那眼神很不和善。
祝逢春被这眼神看得很是头大,倒不是觉得尴尬,本来也没什么,只是看几眼而已,又不是出轨。
况且,就是真的出轨,那日后他还会杀她这个发妻呢,一个皇子一个平民,她又上哪说理去,她只是犯了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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