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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利用

回到后山,已是后半夜。

破屋里燃着灯,在广袤的荒野下,散出些许微光。

宝珠走得气喘吁吁,心里很是难受。

住在这荒郊野外,小姐定是受了不少委屈。

跟着祝逢春再走近,借着那光亮,她这才将那破屋看全,瞅着那间比祝家府邸的猪圈还要破陋的房屋,宝珠眼泪登时下来了。

“小姐,你,你……”她呜呜咽咽半天,怎么也不愿再前进一步,“小姐你还是把我送回去把,我实在不想拖累你!”

祝逢春早就料想到宝珠会是这般反应,心想这才哪到哪,等会见到某个人,怕是更要说不出话来。

她没回宝珠,将手中的东西藏在背后,又深呼一口气,给自己作心理准备。

每次一想到要见到尉迟暮,她总会有一种心累的感觉,要演戏、要应付、更要应对他阴晴无缺的态度。

宝珠瞧她这般,心里更不是个滋味。

沉吟片刻,祝逢春终是掀开了衣帘。

屋内潮湿的气息扑鼻而来。

尉迟暮依旧倚着墙壁,手中已然换了一本书在看

尉迟暮英俊如斯,但却不属于正气凛然的相貌,从前,他的皮肤极白,一双狭长的丹凤眼,薄唇弯弯,很典型的微笑唇,就算面无表情也觉得他在笑,放在旁人身上会觉他阳光开朗,亲易近人,可放在他身上,简直阴得吓人,尤其是那阴涔涔的白皮肤,时常有种青鬼的感觉。

只这几年成了贫农,他晒黑了,身上阴森的鬼感少了不少,可现在,昏黄光线打在他脸上,半张脸都陷入阴影,抬眸看过来,宛若一阵阴风,祝逢春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身后的宝珠却目瞪口呆,眼睛都直了,难以置信地伸手揉了揉眼睛,却碰到眼睛伤口,又疼得直抽气,发觉会疼,又惊觉不是梦。

那男人身上虽穿着粗布麻衣,却遮掩不住他身上那股矜贵气质。

她竟然见到死去的秦王殿下了!

尉迟暮微微侧首,视线从书本移到门口二人身上。

那女仆他是见过的,只祝逢春那身粉蓝襦裙也沾满血污,晨时精心打扮的发髻散乱披在肩后,脸上是青紫的巴掌印,额角那抹干涸的血痕,一直蔓延到脖颈,如同一条狰狞的血蛇。

他眉心轻拧,脸色阴沉。

不等他问,祝逢春自己用袖子不好意思地擦掉血痕,眼神躲闪,小声说:“银子被抢了。”

说完,又神秘兮兮地从背后拿出一捧花。

那是一束腊梅,隐隐散发些许清冽的香。

闻着沁人心脾。

她记得原著中,尉迟暮是极喜欢腊梅的。

她需要尉迟暮这把刀。

尉迟暮垂眸看了一眼,没接,只抬起两根手指,懒散地挥了挥。

宝珠得令,退了出去。

尉迟暮墨黑的眸子静静盯着她,“浑身是伤,还有闲心思给我带腊梅?”

费尽心思想演的戏,就这么被他一语拆穿。

或许在尉迟暮面前她总是会心累,正是因为他的那双瞳仁深得近乎发黑,眸光锐利得好像在他面前无论干什么,都会被他审视着,心底什么想法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以至于她每次要做上好一番心理准备去应对他,去回答他。

祝逢春摸了摸鼻尖,自知演技拙劣,但还是认真地将腊梅带到一旁,说道:“我已经告诉过你的原由了,为了我爹。”

“我也已经说过,没兴趣。”尉迟暮看着那开得正好的腊梅,“况且,一捧破花就想让本王出手?”

祝逢春看着他的眼睛,“腊梅是真的想带回来给你的。”

“至于其他的,就当我攒着,攒到有天你愿意帮我为止,行了吧。”

她说得情真意切,尉迟暮却没什么表情地看着她:“无所谓,反正浪费的,不是本王的时间。”

祝逢春撇了撇嘴,重又将宝珠招进来。

“往后,她便与我们同住了。”

现在房中多一人,尉迟暮便是要发疯,应当也要掂量掂量一下吧……

尉迟暮眼睛都不抬一下,又翻了一页书,没回话。

索性不再搭理他,原先那破门板放在地上掩住那坑坑洼洼的泥地,勉强能当宝珠睡觉的地方,只是没有多余的草垫子。

宝珠嘴上说她哪里都能睡,祝逢春舍不得她再受苦,从包里拿出一件外衫,垫在地上,又把人给感动哭了。

祝逢春抹掉宝珠眼泪,说:“先将就着睡,往后咱们一定要搬回去!”

宝珠用力点头。

时辰不早,祝逢春催她早睡,明日要带她去长安县药房那里找郎中治伤。

十日紧绷的神经一朝放松,宝珠很快睡着了。

她没告诉宝珠,明日还要干一件大事。

……

夜已经很深了。

明月高悬,地上的腊梅似是结了霜露,尉迟暮伸手捻下一片花瓣,指尖凉丝丝的。

半晌,他曲着手指轻敲了两下土墙。

门外传来一声闷响。

走出去,三两身着夜行衣的侍卫单膝跪地,听候命令。

尉迟暮的指尖依旧捻着花瓣,声线比那月辉还要凉薄,“她身上的伤,怎么回事?”

其中一侍卫毕恭毕敬,一五一十道:“回殿下,祝小姐当掉银子后便在长安县外街遇到那偷跑出来的妓/女,小姐带人入住窦家店后,当晚便闯入一行人等,房内发生冲突,祝小姐带着那妓/女,连夜逃了。”

月光阴寒,尉迟暮眼皮微眯,微微上扬的唇角实在分不清他是否在笑。

“你是说,带着偷跑出来的人,入住窦家店?”

窦家店是什么地方,那是外域使者、皇亲国戚、达官贵人专住的客栈。

她是真的蠢,还是……

别有居心。

******

祝逢春是被冻醒的。

寒冬腊月,天儿越来越冷,尉迟暮命人拿了两床棉被,虽比往常好过些许,可悬挂的几件衣衫如何挡得住呼啸的北风,是以想大刀阔斧地给这破屋砌墙,可那王家依旧跟个炸弹似的,指不定哪天就来看看,实在恼人。

正想着,宝珠也醒了,她也冻够呛,缩着脖子满脸茫然地环顾四周,见自己还在破屋,她才松了口气。

瞧她那样,祝逢春也心疼,眼下日子难过,只是也急不得,还是得慢慢来。

宝珠习惯性起床服侍,见屋内尉迟暮不在,问道:“小姐,殿下他去哪了?”

用现代话来讲,尉迟暮是个自律的人。

前段时间两人能和平共处,一个很大原因便是相互不怎么见面,天还没亮,他便上山习武,天黑才回来睡觉,她也乐得自在。

“你不用管他,也别叫他殿下,就当家里住着个不相干又赶不走的摆设就行。”祝逢春起床盥洗更衣,又对宝珠补充知识,“日后,咱们就姐妹相称,省得落人口舌。”

宝珠乖巧应着,手上不得闲,要拿着那破盆去打水。

祝逢春拦住她,又从包袱里翻出一条淡青色襦裙,放到她手上,“你先收拾一番,我再带你进京看郎中给你治伤。”

宝珠:“小——”

一看就知道宝珠又要推辞拒绝,祝逢春没给她话头,索性掀开布帘,拿着破盆就要出门。

刚掀帘,迎面便见不远竹林处,伫立着一执剑身影,那是尉迟暮。

这还是祝逢春几天来,第一次在白天见到这人,吓了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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