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人的天性就跟皮肤上或粗糙或细腻的组织纹理一样,天然形成,难以改变。
阮乐水也是一样。
他看着眼前用期待目光望着自己的江耀,陷入了短暂的沉思。
他承认,江耀能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将肌肉练成这样很厉害,可是……
察觉到面前人的沉默,江耀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失落地放下禁锢着青年的手,眼神带着期盼地顿了顿:“你……不喜欢吗?”
“喜欢呀。”阮乐水挑起眉,鲜活的脸蛋上浮现出一个甜美的微笑,慢悠悠地拖长了尾音,“你的肌肉,你的脸,你的身材,我都很喜欢。”
听了这话,江耀几乎是欣喜若狂地凑上去,抱住了阮乐水:“我也喜欢你!那我们还在一起,好不好?”
刚才还噙着笑的阮乐水却敛了神色,冷冷道:“不好。”
江耀一愣,松开环抱着人的手,眼神瞬间黯淡下来。
“可你能让我喜欢的,也只有我刚才说的那些了。”
阮乐水平静地看着他,声音一如既往的清脆悦耳,语气里却不带一丝温度。
“你的性格、你的行为、你为我花的钱的数目,我统统不喜欢。”
阮乐水破罐破摔,索性把话挑明了,“我前男友一年给我转了一百五十六万,还不包括日常开销,你可以吗?”
“什么……”江耀愣在原地,脸色煞白,手指微微发颤。似乎不敢相信自己刚才听到了什么。
他其实知道在自己之前,阮乐水有谈过几个男朋友,但具体的情况阮乐水不说,他也从来不问,不是不感兴趣,而是怕自己知道后嫉妒心发狂,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
但现在……
“你不可以。”阮乐水抬眼看他,语气直截了当,“我原先以为,江家小少爷就算不继承家业,再怎么说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我没想到你这么废。”
“出去约会就是压马路、吃大排档、买点小蛋糕,过节不转账,只送些没劲的电子产品、手工摆件……你连自己的房产都没有吧?”
阮乐水伸手推开江耀,将自己与他隔出一寸的距离。
“江耀,醒醒吧,我不是因为喜欢你才跟你在一起的——我是以为你很有钱,想从你身上捞钱才跟你在一起的。”
“所以别再来我公寓堵我了,很没劲。”
阮乐水冷笑着说道。
江耀像被人狠狠扇了一巴掌,钉在原地,眼眶骤然泛红,喉结上下滚了又滚,却一个字都挤不出来。
他胸膛猛烈地跳动着,按着胸口的指尖明明那么纤细,却像有千斤重。
等到他再反应过来时,面前那个笑语晏晏的人已经不见了。
只剩下鼻尖萦绕着的、青年身上飘来的香味——
那是一种很特别的味道。
甜腻、清冽、稍纵即逝。
最初吸引到他的,也是这样的味道和气质。
江耀承认,阮乐水对自己的吸引力是致命的。
他漂亮、张扬、新鲜,能带给自己很多不一样的体验。
两人热恋的时候,江耀特别喜欢把脑袋埋进阮乐水的颈窝里,嗅着那缕浅淡的蜜糖香,贪婪地摄入自己的鼻腔,再让那迷人的味道充盈自己的整个胸膛。
那个味道让人联想到依水而生的杨花,开得再冷冽娇艳,一旦伸手触碰,却是将花和枝叶推得越来越远。
终究是镜花水月。
他不是猴子,他不想捞一个虚假的月亮回家。
他要的是真实的阮乐水。
-
从更衣室出来的时候,阮乐水脚步虚浮,脸颊添上了因为兴奋而生出的绛红色。
一个不留神,他甚至撞倒了一个过路人。
高大的人影将他笼罩进来,阮乐水低声道歉,随后喘着气,快步回到了宿舍。
他把自己关在床帘里,手指节止不住地兴奋发颤。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畅快地说话了。
不假思索,酣畅淋漓。
之前,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局上,他都维系着自己完美的人设。
就算在零星几个好朋友身边会稍微放松一些,但只要找到猎物,便又开始演戏。
享受恋爱高位的同时,他挖空心思从那些男人手里撬走更多钱。
不是精致的奢侈品,不是空有外观的漂亮饭漂亮衣服,他要的是真正的钱。money。
资源和权力如果没有能力做支撑的话,普通人很难掌控。
但如果仅仅是钱,他有把握可以掌控得了。
之前秦之霄调侃他像一只囤货的仓鼠,虽然是开玩笑的,但阮乐水莫名觉得还挺贴切。
唯独面对难缠的江耀。
他实在是没有演戏的欲望。
太累了。
江耀是一个听不懂任何潜台词的小男孩。
而他不愿意再耗费时间精力,去对付一个无知的小男孩,太累了。
尤其在投资回报比例过低的情况下。
与其说各种漂亮话去弥补两人之间的鸿沟,再达到好聚好散的标准结局,不如直接给对方上一课。
叫江耀明白——人间没有真情在,但钱是真有用。
果不其然,一整个下午,江耀都没再用那个已经被他拉黑的小号给他发好友申请,当然,连短信也没有。
阮乐水不由得感慨起来,真的是一个狗一个拴法。
像江耀这种品种的哮天犬,就该用强硬的手段治。
恢复清净后,阮乐水眉头舒展,仿佛就连毛孔也打开了。
他变得兴奋,他打开电脑里歌词簿的文件夹,开始了自己的创作。
流行乐不是京科大的王牌专业,但阮乐水对此却有着狂热的兴趣,便在校外找了个专业的音乐老师,系统学习流行乐创作。
当然,成效也不错,短短半年,他已经具备了相应的创作能力,甚至在线上平台累积了一部分粉丝。
只过了四十分钟,他就把上节课的创作作业完成了,甚至还写了A版和B版两个版本的歌词。
因为太过投入,他连有人回宿舍了他都没注意到。
直到听见了布帘外窸窸窣窣的声音,才反应过来已经快到饭点了。
阮乐水下午体测结束就没吃饭,写了一下午歌词,使唤人给自己服务的小毛病又犯了。
他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说:
“程森,你去食堂吗,帮我带个饭好不好?”
没有回应。
阮乐水以为是对方没听清楚,过了一会,他又问了一句,依旧没有得到回答。
“程森,你听见了吗?”
他有点不耐烦了,将脑袋伸出床帘外,扬声喊了程森的名字。
然而,映入眼帘的,并不是什么任由他差遣的程森,而是……
“沈……”
阮乐水一时半会没想起来这个室友的全名,只蹦出了一个姓氏。
而眼前的状况,确实是他没有预料到的。
他这个古怪的室友身上穿着黑色的运动服,而下腹部的部分渗出了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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