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实在太大,走廊连着走廊,向宁从副楼的洗手间出来,成功迷了路。
好不容易出了副楼,走到开阔的室外,他又不小心走进一片玫瑰园。
玫瑰园的到处是分叉的小路,向宁本想绕过花园,直接回宴会厅,谁知反倒越走越深。
这会儿大家都在宴会厅忙着社交,向宁一个人都没碰见。
他一直没回去,大反派不会抓住机会,和别人谈生意吧。
他可不允许。
惦记着宴会厅里的陆珩,向宁心里更着急,加快脚步,小皮鞋哒哒踩在地上,精巧的鼻尖都渗出一层细汗。
好在这会儿太阳落下去了,又在山里,天气并不算太热。
不然娇气的小少爷非得中暑昏过去不可。
眼前处处是白玫瑰,开在枝头娇艳欲滴,散发着馥郁的芳香。
又绕过几丛花,前面隐隐传来脚步声。
向宁精神为之一振,赶紧朝前小跑几步。
“你好,请问你知道主宴会厅该怎么走吗?”
他走上去才发觉,那人正凑在玫瑰花丛里,低着头四处张望,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听见声音,他转过身,朝向宁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
“迷路了?我也觉得玫瑰园设计不合理,岔路太多,很迷惑人吧。”
这是一位长相出众的美人,虽然年纪不轻,眉眼间有细细的皱纹,但气色很不错。
头发乌黑,眼睛清澈明亮,气质带着一种未经岁月改变的干净。
他穿着一身华贵的定制礼服,身材清瘦,风姿绰约,看样子也是今晚的宾客。
他指着左边那边路,说:“宴会厅在那边,你往前走,遇到岔口就走左边,再走三个分叉路就到了。”
向宁眼底闪过一丝惊艳,脸红红地礼貌道谢:“谢谢你。”
“不客气。”那人笑了笑,转身低下头继续寻找。
“奇怪……掉到哪里去了,应该就在这儿啊?怎么找不到……”
向宁咬了下嘴唇,走上前,软糯的声音问:“你在找东西吗?我可以帮忙。”
“真的?那可太好了,”那人眼底闪过惊喜,笑道,“我正觉得眼睛有点花。”
美人名叫池清玥,告诉向宁,掉落的是一枚白玫瑰胸针,对他很重要。
胸针很轻,先前掉了他也没发觉,等发现时折返回来,却怎么也没找到。
向宁便热心地帮他寻找起来。
太阳彻底下山,很快,小径两旁的铃兰路灯亮了。
两人借着路灯的莹莹光芒,蹲下身在花丛里仔细寻找。
外围花丛的尖刺大部分都剔除了,向宁大胆伸手,在叶片间不停翻找,却怎么也找不到胸针的痕迹。
他蹲得腰酸腿麻,正要挪一挪屁股,忽然,一道银光从眼前闪过。
向宁定睛看去,连忙拂开眼前交错的几根枝条。
只见那枚闪闪发亮的玫瑰胸针,恰好挂在最深处,含着小花苞的那根枝条上。
“找到啦!”
向宁两眼放光,想也不想,屁股一撅,倾着上半身就要伸手够胸针。
池清玥偏头看过来,吓得眼皮一跳,赶紧上前阻止:“小心,有刺!”
然而还是慢了一步。
话音落下,向宁就“啊”地叫出声,攥住胸针的那只手赫然多了条血痕。
他注意力放在胸针上面,全然没发觉旁边两根枝条上的尖刺。
白嫩手背被尖刺划出一条血口,血珠争先恐后冒出来。
“嘶——痛痛痛!”向宁缩回手,眼圈登时就红了。
见池清玥蹙眉走上来,他忍着痛把胸针递过去,声音细软:“给你。”
“还管它做什么。”池清玥看也没看,随手放回口袋。
他取出一张干净丝巾,按在向宁伤口处止血,语气关心:“你的伤需要处理一下,我们先出去。”
池清玥打了个电话,拉着向宁另只手就朝外走,向宁于是晕乎乎跟在他身边。
两人刚走进玫瑰园,就有几人脚步匆忙迎上来,为首的中年男人神情尤为焦急。
“阿月你怎么了?好端端的,怎么叫人准备医药箱?”
“不是我,”池清玥摇摇头,转向身侧的向宁,“这孩子刚才帮了我一个忙,不小心受伤了。”
向宁腼腆一笑,不好意思地抓了抓脸。
真是的,明明他想帮忙,怎么反而给别人添了麻烦。
那人上上下下打量着池清玥,确认他身上没受伤,视线这才落到向宁身上。
看清他的面容,他锐利的目光忽地顿住:“你……”
没等向宁听清他后半句,一道修长挺拔的身影便闯入视线。
陆珩单手插兜,阔步走上来,眼底带着几分笑意,“宁宁去哪儿了,让我好找——闻董也在?”
向宁眨了眨眼,面色一怔:“老公?”
不知为何,方才还能忽略的伤口,突然隐隐作痛起来。
他眼眶一红,委屈地瘪了下嘴唇。
真的很痛嘛。
陆珩目光一凝,倏忽停住脚步,视线落到他左手上。
被丝巾覆盖的手晕开一片猩红,红得刺眼。
心脏不受控地紧缩了下,男人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面色发沉,漆黑的眼瞳冷冷射向闻锐。
“闻董,这是怎么回事?”
*
几分钟后,主楼偏厅
解释清楚原委的向宁坐在古董沙发座上,后背倚着柔软的沙发靠背,有一下没一下地晃着腿,右手捻着葡萄在吃。
的左手刚才被清水洗过,现在没继续流血了,丝巾被取下来,放在旁边。
见陆珩走过来,向宁依然兴奋地说个不停:“老公,我们今天参加的是清玥哥的银婚纪念日诶。”
“结婚整整二十五年,比我还大,清玥哥和闻董好幸福啊。”
刚才为他受伤,现在又一口一个清玥哥,叫得真亲热。
陆珩坐到向宁旁边,面无表情打开医药箱,戴上医用手套。
向宁扭头张望,没看见医生来,嘟了下嘴唇,很不情愿地说:“怎么是老公做啊,没医生吗?”
陆珩听出他话里的嫌弃之意,习惯了,反而不生气。
他拆开棉签包装,取出一根沾了碘伏,语气平静地说:“医生在另一栋楼,何必兴师动众。”
说完,他抬眸看着向宁,摊开手:“抬手。”
向宁不太高兴鼓了鼓脸,手指尖放上去,一下就被陆珩宽大的手掌握住。
他的手指纤细匀称,指甲盖修剪得干净圆润,指腹和手心都带了点软软的肉,手感很好。
是一只很适合被牵住的手。
少年皮肤白,又娇嫩,愈发显得手背的伤口触目惊心。
陆珩心不在焉捻了捻,眉心不觉皱得深了些。
和他只分开一小会儿,他的小妻子就添了道伤。
又作,又娇气。
陆珩动了动唇,吐出几个细微的音节。
“豌豆公主。”
向宁没听见,他从小被伺候惯了,此时被陆珩握住手,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他想起离开之前说的事,找回点底气,赶紧质问:“老公,你不是答应在用餐区等我吗?”
“你怎么出来了呀,不怕我回来找不到你吗?”
陆珩闻言嗤地笑出声:“宁宁这么久不回来,我还以为你追着一只兔子跑,掉进洞里呢。”
他又不是爱丽丝,怎么会掉进兔子洞。
向宁一时语塞,又找不到反驳的理由,只好撇撇嘴。
“对不起嘛,我迷路了,已经很努力回来了好不——好疼,你轻点儿。”
大反派太坏了!竟然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涂药。
伤口传来一阵灼热刺痛,向宁嘶了声,手指下意识往回抽,没抽动。
“现在知道痛了,当时怎么不注意。”
陆珩目光幽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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