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城是北境最大的城镇,也是六大世家之中温家的宅邸所在之地。
多年前跟师父路过雪城,因为怕被父皇的人发现,容璇也没有在雪城逛逛。今日换下衣服,待雪停了,容璇想在雪城闲逛半日再赶路。
雪城虽冷,但却比容璇想象中的热闹,街上的行人大多披着裘皮大氅。容璇记得《边境异闻》里提到过,“北境人尚裘氅,平民衣兔貉,富贵者衣狐貂,王侯衣山猫”。容璇虽在皇宫中长到十岁,但玄京城气候宜人,哪怕是冬日,宫中也无人着裘皮,什么兔貉狐貂,容璇统统没有见过,更不要说是山猫了。
她只是觉得,小动物本无高低贵贱之分,怎生得被人取了裘皮做成衣裳,就有了高低贵贱之分了呢?
可是此刻她走在雪城街头,看着来往行人身上的衣着,有人身上的衣服毛质枯燥干瘪,有人身上的衣服蓬松而顺滑,当真能分出个三六九等。
容璇在街上逛了一会儿,闻到街边的酒楼传来阵阵烤肉的焦香味道,不禁走了进去。让她诧异的是,北境人吃肉也格外豪爽,店家会直接把客人领到后院,后院大概有十几个架子,每一个架子上都挂着剥了皮的猪、牛、羊和其他不知名的野味。而在架子一旁,还生着十几个火炉,以防天寒地冻把肉冻住。
“客官,您看您要点什么?咱这边的肉都是今天早上刚送过来现杀的,新鲜着呢。”
容璇看到那一具具被剥了皮的动物尸体,鲜血直直往下滴,顿时没有了食欲。只是,后院有这么多鲜血淋漓的家禽野味,她却并未闻到血腥味。
容璇:“为什么这里没有一丝丝的血腥味?”
小二道:“客官,您是外来的吧。您有所不知,咱们北境最有名的,就是烤肉和裘皮,一般人为了家里保存鲜肉和鲜皮,都会去买一种叫做凝香珠的东西,把这种东西放在死去动物的嘴里或者是碾碎了洒在裘皮上,就可以去除味道。”
这件事容璇倒是没有在任何书上看到过。
小二见容璇脸上掩饰不住的惊愕,又道:“客官,您先在咱们家吃点烤肉,一会儿再去城门的裘皮市场逛逛,这一趟雪城才不算是白来呢。”
容璇尴尬一笑,架不住小二热情好客,指着一具最小的不知名的动物说到:“给我来二斤这个吧。”
小二眯眼一笑:“客官,您真有眼光,这可是咱们掌柜的昨儿上山亲自打的兔子,您看您是要烤肉,还是红烧或者清蒸?咱们家都能做。”
容璇:“烤肉吧。”
不得不说,这血腥的动物尸体做成烤兔肉之后,别有一番风味。容璇在离山虽然每顿吃得也很好,但口味总归是以清淡为主。这雪城的小馆子不知道用了什么蜜汁香料,兔肉咬在嘴里越嚼越香。
酒楼大堂里人很多,两个客商走进门,已没有多余的座位了,他们见容璇独自坐在一张大桌上,便问可否同坐。
容璇欣然答应了。
这二人也去后院点了肉,坐下来一边喝酒一边畅聊。
容璇本来没在意他们在聊什么,直到听见一个词:新帝。
一个商人问到:“你们说,这新帝跟他老子比,怎么样?”
“比他老子也狠多了。”另一个商人压低了声音,“我听说啊,有人上书劝他给北境士兵增加军饷,他把那人舌头给割下来了。”
“真的?”
“我有个亲戚的邻居的儿子在宫里当值,他亲口说的,这还能有假?不过也有人说,新帝勤政,每天批折子批到半夜三更,比他老子还强。”
容璇愣了一下,敲了敲桌子闻到:“二位兄台,请问新帝登基多久了?如今距离贞元二十三年已经过去多久了。”
那两个商人也愣住,其中一个道:“你连这都不知道?新帝刚登基没多久啊。也就是,大概三个月吧。如今距离贞元二十三年,都过去八年了。”
容璇点点头,又解释道:“二位兄台见笑了,我是山里来的,不懂这些。”
那两人听容璇这么说,也笑了笑。
又过了半晌,这二人的烤肉也端了上来,二人大口吃肉喝酒,容璇却没有了胃口。
距离贞元二十三年,也就是她逃离皇宫的那一年,已经八年了。
也就是说,她今年已经十八岁了。
新帝,不出意外,那应该就是她的龙凤胎弟弟容璃登基三个月,也就是说明,文华帝是三个月前驾崩的。
容璇以为,对待一个对她起了杀心的父亲,她原本不该有任何情感的,但还是在后知后觉听闻他的死讯的时候,心底涌起悲伤。
这是一种本能的回应,她无法控制由于血脉的羁绊产生的悲伤。
吃过饭,容璇在雪城的街头漫无目的地游荡着,竟然真的走到了店小二说的专卖裘皮的市场。
这里的情景比酒楼后院里的情形还要触目惊心,在城门下,大大小小得有几十个露天的摊子,摊主在地上铺着草席,席子上摊着一张一张的动物皮毛,跟市场往来的客人身上的裘皮大衣交相辉映。
靠近市场入口处的摊子上的皮毛比较小,颜色多以白色和浅灰为主,看着不太均匀,容璇推想,这应该是最便宜的兔子皮草。
再往里走,地上那一张张皮毛明显变得更加油亮,在冬日午后的阳光下闪动着各色的光泽。
那毛最长最蓬松的,容璇认识,应该是狐狸,多以红色、棕色和白色为主。
至于那最油光水滑的,容璇猜应该是貂。她蹲在一个摊子前,摊主是个老奶奶。
“小姑娘,要不要来几张皮子做件衣服?你这么年轻,穿裘皮大衣最好看了。”老奶奶招呼容璇。
“不,不了。”容璇刚要上手摸一摸这皮子是什么手感,听到摊主劝她买,立马又把手缩了回来。
“不买也没关系,来看看嘛。”
北境人都十分热情好客,老奶奶拿起一张宛若落日晚霞一般美艳的金红色皮毛,说道:“这是赤狐的皮毛,冬天穿着又漂亮又暖和。”
老奶奶把狐裘捧在手里,递给容璇。
容璇下手摸了摸,这感觉比看上去还要顺滑柔软。
“再看看这个,这是上等的貂皮。”老奶奶又取了一块灰紫色的皮毛。这块皮毛看着要比刚才的赤狐皮草顺滑光亮,但不若那个蓬松。
容璇没见过貂长什么样子,但从皮毛的大小上来看,比狐狸要小不少。她伸手摸上去,这皮毛的触感比狐狸更加柔软细腻,叫人忍不住张开手掌,让绒毛从指缝里像水一样穿过去。
怪不得北境人尚裘氅,这貂皮的触感,竟然比皇宫里的丝绸还要顺滑。
“这貂皮摸起来的感觉也太......”容璇想了半天,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语来形容触摸貂皮的感觉,无奈词穷。
老奶奶却又把这块貂皮放下,从一旁拿起另外一块黑色的裘皮:“你再摸摸这个。”
容璇见这块裘皮,在阳光下,黑色的皮毛竟然隐隐泛着金光,像是赤狐一样蓬松,但又像貂皮一样顺滑光亮。
容璇伸过手去,这触感,竟然比貂皮还要柔软百倍。
“这不会是山猫吧?”容璇问。
老奶奶却一脸不屑:“这怎么会是山猫。这是紫貂,虽说也是上等的皮料了,但比起最好的山猫,还是差得有些远。”
容璇大惊:“没想到貂也分这么多种。”
老奶奶:“当然。刚刚第一块是水貂。貂不仅分不同种类,同一种类的公母,背毛腹毛,手感和价格都不一样。”
老奶奶把两块大小差不多的水貂和紫貂皮料一起递给容璇:“也不一样重。”
容璇拎在手里,紫貂明显要轻盈许多。
容璇又问:“那山猫是什么样的?”
老奶奶摇摇头:“我这里也没有整块的山猫皮子,不过......”
她转过身,从一旁的小箱子里小心翼翼又取出两块方帕大小的皮料,一块是以橘色为主调的花色,上面点缀有深橘色的斑点,另一块美得令人窒息,通体雪白,上面点缀着黑色的斑点,那皮毛看上去比蚕儿新吐出的蚕丝还要轻柔细腻。
“这就是山猫?”
容璇说着,两只手同时伸出去,指腹轻轻触摸到两块皮料。
老奶奶:“花色的这块是山猫背毛,白色的是山猫腹毛,也是最珍贵的皮草。”
容璇的脑海里搜罗不出任何的形容词,只有《边境异闻》里那句:王侯衣山猫。
这些王公贵族也真是不傻,净挑着绝好的东西穿。这山猫皮料,兼具狐狸的蓬松,水貂的光泽,紫貂的轻盈,这乃是裘皮中的上等品质。
“这要多少钱?”容璇问。
“这个贵着呢,一张完整的山猫皮草,就要半两黄金,做一件短一些的衣裳,至少需要六、七张皮子。”老奶奶说,“所以我们这边,一般都不卖山猫的,没有几个人买,买山猫皮料的人也不会来我们这里。”
容璇算了一下,那做一件山猫裘氅,怎么也得三四两黄金,她刚才点的野兔肉,也不过二十个铜板,虽然她不知道一两黄金能换多少铜板,但三四两黄金听起来,都足够平常百姓一生的花销了。
而这一生的花销,在王侯眼里,不过只是一件衣裳而已。
“王侯衣山猫。”容璇囔囔着这句话,突然听到城墙根处传来一声巨响,她看过去,就看到一个个红色的灯笼从城墙上飘下来,落到地上然后重重的炸开,火苗顿时窜到附近的几个摊子上,那些华美的皮料瞬间被点燃,火光迅速蔓延开来。
整个市集乱作一团,人们呼喊着逃命。来往挑选皮料的客人跑得最快,可是那些摊主们就没有那么果决了,有的虽然扔下摊子就跑,但仍是三步两回头,恋恋不舍看着自己摊位上的皮料被烧成灰烬。有的甚至抱着皮子舍不得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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