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
傍晚,蓝色天空上夹杂着些许粉色的晚霞,秋风吹着,甚是凉爽。
蒲亦竹放学回家,舅妈从朋友家抱回来的小白狗糯米在她脚边扑腾着,她俯身揉着小狗的脑袋,小狗的卷毛软绵绵的,跟棉花糖似的。
她忽然看到玄关处有一双陌生的鞋子,屋内传来女人的谈话声。
这声音是?
蒲亦竹有些不太敢确定,她动作急切地走到屋内,还不小心踢翻了阿婆经常坐的小凳子。
直到她看到和阿婆交谈的女人,整个人扑到她身上,女儿对妈妈强烈的想念此刻全部重重地压在季安身上。
“妈妈,你回来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好想你。”蒲亦竹的眼睛亮晶晶地盯着面前的季安,她有好几个月没见到妈妈了。妈妈眼下乌青,神色略带着些疲累,明明涂着一层薄粉,但也遮盖不住脸上的皱纹,身上那件设计时髦的浅棕色大衣摸起来软乎乎的。
季安伸手摸了摸女儿的头发,也搂住了蒲亦竹,瘦弱的手臂将她往上托举,女儿的体重跟爱一样沉甸甸的:“宝贝,妈妈也想你。”
但她不太擅长表达爱,而长久的分离让母女关系显得更加生疏,当说完这句话后,他们之间只剩沉默。
季安努力在物质上进行补偿自己的女儿,她将新买的羽绒服、毛衣、裤子一起递给蒲亦竹,唤她的小名:“一一,快去试试妈妈给你买的新衣服合不合身?”
蒲亦竹双手接过衣服,这才注意到地上堆积了不少季安带回来的礼物,几乎人人有份,有品牌衣服、飞机玩具、甚至还有新出的系列手机。她看到过这款手机的广告,铺满了公交地铁,是最近很火的爱豆代言的,价格昂贵。
她给家中每个人都带了一份礼物,这是除去平日里生活费外的人情世故,似乎在通过礼物这些表达:“麻烦你们照顾我的女儿。”
季安看着换完衣服的蒲亦竹,满意地点头。时间似乎在孩子身上显现得格外明显,她的女儿已经从一个小肉团已经长成亭亭玉立的姑娘了:“明天妈妈带你出去吃饭,认识一个叔叔。”
“叔叔?”蒲亦竹的神色瞬间警惕起来,惊疑不定地看着季安:“什么叔叔?”
蒲亦竹并不愚笨,甚至有些早慧。
爸妈离婚后,妈妈忽然要带她见个叔叔?这能是什么叔叔,她未来的继父?
她直白地问到:“妈妈,是你男朋友吗?”
“你怎么懂这么多啊?一一。”季安正在喝茶,一口喷了出来:“就是一个朋友,工作时没少帮助妈妈,所以想带你见见。”
趁季安去厕所里补妆,阿婆温暖干燥的手握住蒲亦竹的手,往上颠了颠:“一一,你妈妈现在离婚了,她一个女人在外面工作不容易,你得懂事,不能成为你妈妈的负担。”
她布满皱纹的脸十分严肃,双手握上蒲亦竹的肩膀,不放心地一遍遍嘱咐着:“如果你妈妈要再婚,你也得支持她。”
蒲亦竹垂下脑袋,避开阿婆的视线,最后郑重地点了一下头:“我会的。”
因为她是妈妈的女儿,是妈妈离婚也要带走的拖油瓶,所以她永远希望妈妈能幸福。
虽然无论她同意还是反对,都不会有人在乎。
但她愿意做第一个祝福妈妈的人。
-
蒲亦竹穿着妈妈新给她买的粉色羽绒服,妈妈给她绑了一个高马尾,女孩五官柔和,粉色衬得她看上去像只乖巧小兔,她牵上妈妈的手,走进餐馆里,看到了个儒雅和善的男人。
“这是李茹申叔叔。”妈妈在她旁边介绍道,转头她又弯起眼睛,向这位李茹申叔叔介绍她:“这是我女儿蒲亦竹,小名一一,你叫她一一就行。她今年在越青中学读高一,学习成绩还行,没有让我操心过。”
李茹申叔叔弯腰,向她伸出手:“一一你好啊,经常听你妈妈提起你,你妈妈很爱你。”
蒲亦竹面对他的客套话,脸上浅笑了一下,一个陌生人男人喊着她最亲密的小名,她心里觉得有几分变扭,但她伸出手来,轻轻握了他的指尖:“您好。”
李茹申叔叔的皮肤偏黄,脸型方正,眉毛如墨,眼型细长但炯炯有神,肩膀宽阔,看上去坚毅正气,但性格十分幽默风趣还很喜欢说笑话。
蒲亦竹偷瞄着身旁的妈妈,似乎在和这位叔叔在一起时,她看上去十分放松自在,面上总是不自觉带上笑容,整个人都年轻了许多。
这和她的爸爸在一起时完全不一样。
蒲亦竹低头喝了口柳橙汁,露着圆溜溜的眼睛悄悄观察着。
“一一,你怎么不吃啊。”忽然叔叔注意到了她,拿着公筷往她碗里夹了许多菜,他声音温柔:“不用不好意思,想吃什么就自己夹啊,叔叔和你妈妈是好朋友。”
蒲亦竹仍旧拘谨地点了点头,抿唇笑了一下:“谢谢叔叔。”
她往嘴里塞进一个花菜,慢慢咀嚼着。
这顿饭吃了一个半小时,终于到了尾声,叔叔和妈妈还要带她去看电影。
蒲亦竹谎称还有点作业没写完,拒绝了他们的邀请,最后独自一人在街上闲逛。
她思绪很乱的时候,就想要一个人走走,顺便消化一下肚子里的食物,刚刚妈妈和叔叔一直往她碗里夹菜,她没有浪费的习惯,所以都吃完了。
现在肚子撑得慌。
她不自觉又走到上次那家便利店附近,再往旁边江边公园的方向走去,这里灯光昏暗,江水在各类光线的折射下是深蓝色的,荡漾着一圈圈的水波,而路旁种植者许多植物,有实验田的向日葵、青菜地,还有一片小竹林。
因为天气逐渐转凉,冬天晚上公园散步的人也变少了,她只碰到零零散散的两三个人。
蒲亦竹因独自在这样的路上走着,心中感到宁静。
旁边的篮球场传来“砰砰”的球体砸地的声音,蒲亦竹不自觉看了过去,一个红白球衣,标着11号的男生敏捷地越过了面前拦截他的几波人,他跳起、投掷,一条桔色的抛物线投进框里,篮球飞速在框里旋转了两圈,才顺利掉落下去。
在球场白炽的灯光下,男生仰起头,额角都是汗水,偏红的嘴唇在喘气,最后低头用球衣擦了一下额角的汗,露出一角紧致的腹肌,他身上仿佛有股无穷的生命力,蓬勃向上。
蒲亦竹不由停下脚步。
她心中有些羡慕,羡慕这样蓬勃的生命力。她好像一颗死气沉沉的树,逐渐变得麻木,明明树身被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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