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溪村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约莫有百来户人家,而姜家位于村子的最西边,不远处便是起伏连绵的竹山。
微风撼竹稍,摇摇动人心,本是一番东方美景,可惜此刻的卢元良并没有闲心欣赏这美景。
他满脑子都是银子的事儿。
一千二百两,那是多少银子呀?
卢元良一时没有办法把这古代货币跟现代的货币进行兑换,只能从自己曾经看过的书里搜寻答案。
他记得水浒传中那些好汉动辄散金散银,好似根本不拿银子当银子,宋江作为一个小书吏,活的跟散财童子似的,金子都不放在眼里,所以这银子也不难挣的,对吧?
那么他一个秀才,在这大明存够一千二百两需要多久呢?
可惜,卢元良算不出来。
陆元良的记忆似乎在那次醉酒后受了重创,好些东西模模糊糊,也不知是他本人不在意,所以记忆不牢,还是喝酒断片,导致了失忆。
总之,他没办法依赖陆元良的记忆来帮自己达到赚钱的目的。
这可愁死他了。
“陆秀才,吃饭的功夫怎么闲在路上,岚姐儿没派人接你去么?”
突如其来的一声招呼,把卢元良吓了一跳。
自打昨晚开始,他就发现自己活的跟个胆小鬼似的,一惊一乍,什么都能吓到他。
而眼前的老妪也着实吓到他了。
声音干哑,面上干巴,皱纹都往一处堆积,一张嘴跟没了牙似的凹陷下去,两只眼睛骷髅一般,要不是眨了两下,他几乎都要以为这是一个干尸。
“陆秀才,吃过饭没?我家灶上还有菜,来吃些?”
那老妪见他没有答话,又问了一声,卢元良一时搞不清状况,慌忙指了条路道:“我吃过了,要出去办点事儿,先走啦。”
说完一溜烟地跑了,生怕老妪再问他什么。
小村不大,岔路却不少,家家户户都相连着,他在村里胡乱绕着,一会子在人屋前,一会子走到屋后,约莫过了一炷香的功夫,才叫他摸到了小河边。
他打量一圈,四下无人,是个适合沉思的好地方,这才拣了块干净的大石头坐下,好好想想接下来该怎么办。
所有难处,不外乎一个钱字,可偏偏难就难在钱字上。
从前为钱发愁,如今还要为钱发愁,钱这个东西,真是生生死死都跟鬼似的缠着他,投胎转世都摆脱不掉,简直要命。
他盯着河面发呆,要是有点石成金的金手指就好了,别人穿越不都有金手指么?他的金手指在哪儿呢?
“元良兄——元良兄——”
一个欢喜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卢元良不大耐烦地回头看了一眼,就见一个身穿浅红色衣裳的圆润男子朝他奔来,粉红颊肉在他脸上一步一颤,鲜艳的双唇向两侧咧开,活似一个奔跑的喜庆弥勒。
他顿时喜上眉梢,因为来者他认识。
“茂才兄——”
卢元良大喊一声,几乎奔过去与他拥抱起来。
来者叶茂才,是陆元良的同窗好友,两人一起读书,一起中的秀才,多年以来,但凡家中不顺,陆元良都会向他倾诉,而叶茂才也永远站在他那一边,因此这些年来两人同进同出,几乎形影不离,就连那日宴饮,也是叶茂才陪伴在侧。
“你怎么找来了?”卢元良上前扶住来人。
叶茂才身型有些圆润,跑了这些路程之后难免发喘,站在他面前好一会儿才顺畅说话。
“你忘了,咱们约好的今日一道去庄大哥家里,我在家中左等右等不见你人,只好来此地寻你。嫂嫂说你出门了,我想着我自城里一路过来,并没见着你,那你必然没有往城里的方向去,这才在村中四处打听,好不容易才问出你到河边来了。”
卢元良这才想起来,那日酒楼分别之时,似乎确有约下时间再聚,只是他醉酒加穿越,又遇上一堆事,一时竟没想起来。
“该死该死,是我忘了。”
叶茂才笑起来:“我就知道,那日你饮酒过甚,我就担心你会忘却,所以今日不见你来,我便早早寻来,免得错过了时辰,惹得庄家大哥不高兴可就不好了。”
说话间,叶茂才擦了擦额间亮晶晶的汗:“午饭可曾吃过?”
“嗨,别提了,家里待不下去了,我那丈人要撵我走呢。”
“什么?”叶茂才惊呼:“这事什么时候轮得到那老东西提出,要提也是你提呀。”
一提这事卢元良就烦,谁提无所谓,问题是钱啊,一千二百两银子该怎么办呀,因此把这事给叶茂才一说,谁知叶茂才眼珠子一瞪:
“就为这事烦心?”
卢元良一听,顿觉有戏:“这么说你有办法?”
“兄弟你也忒见外了,怎的不早与我说,不过区区一千二百两,多大点事儿,来,跟我走。”
说完就去拉卢元良的手,往大路方向去了。
你别说,小胖手软乎乎,一千二百两银子又有了着落,卢元良心中欢喜,也没觉得牵着一个大男人的手有什么问题,甚至小跑两步跟上了他的好兄弟。
“茂才兄,你当真有法子?”
“我的好哥哥,兄弟几时骗过你,银子我虽没有,可是这门路就是银子。你放心,跟着我,保管叫你今日心想事成。”
卢元良喜不自胜,看来陆元良也不止给他留下了麻烦,也留下了贵人嘛。
叶茂才牵着卢元良走至路边,左看右看看见一匹马正埋头吃草。
“走,咱们上马。”
那马似乎有些岁数了,性情温顺的很,任凭叶茂才在它身侧翻腾,犹如入定一般,一动不动。
可是过了半晌叶茂才那过于圆润的身子也没能翻上去,不得已回头道:“唉,哥哥,帮兄弟一把。”
卢元良这才在他那肥硕的屁股上用力一推,叶茂才顺利上马,接着递下手来:
“快,我带你找银子去。”
鸣溪村隶属长青县,县城离的有些距离,加上二人合乘一匹马,走的并不算快,约莫过了一个时辰才抵达县城,彼时卢元良的腿早就麻了,等从马背上下来时,他察觉自己几乎成了罗圈腿。一双手又揉又捏了好一阵子才慢慢适应过来,这可把一边的叶茂才给看笑了。
“兄弟今日是怎么了?连骑马也这般娇弱起来。”说完哈哈大笑,把卢元良笑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
说他不会骑他就认了,什么叫娇弱嘛?
好歹是个男人,怎么能用娇弱形容他。
可是眼下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因为叶茂才已经将马一栓,去敲门了。趁这空档,卢元良朝门头一看,上面书着“庄宅”的字样。
这便是庄明义的家了。
来应门的是一个中年男人,叶茂才熟门熟路,也不打招呼,直接道:“我带我陆兄弟来看望你家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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