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彩讲怎么照顾孩子似乎很有经验,她慢慢的,但很有条理的一边做事一边同林秀秀讲,似乎怎么养小孩已经成为了她的本能。
第一天讲的是最小的孩子。
那些还睡在襁褓里的,大了一点刚会爬的,以及还不会说话的。
林秀秀在本子上记,哑巴类。
陈彩看了一眼,转过头去笑。
她把一只小砂锅坐在炉子上,顺手从窗台上拿了个橘子过来,剥了皮,把橘瓣上的白络一根一根撕干净放好,把橘子递给了林秀秀。
“凑毛毛仔,最紧要的不是喂饱他,是会看,”她把橘子瓣放在手心里,另一只手在橘子瓣前面晃了晃,“细路仔还不会讲话,但会皱眉头,会扁嘴,还会攥拳头。”
“但是呢,哭和哭不一样的,饿了哭是哇哇声,又急又响;困了哭是呜呜声,声音闷在鼻子里,还拿小手揉眼,听起来就委屈;吓到了哭是突然爆出来,然后憋住,憋不住哭的更大声。你听得懂,就不用手忙脚乱。”
林秀秀一边吃橘子一边听,时不时在本子上记两笔。
橘子很甜,阿彩把白络撕得很干净,吃起来一点都不苦。
林秀秀突然想起自己小时候带晓娟,晓娟一哭她就慌,她妈在地里干活,她没招了就手忙脚乱地往晓娟嘴里塞泡儿果,然后捧着晓娟一路狂奔去地里找她妈。
现在想想,晓娟真是命大。
阿彩把剥下来的橘皮放在窗台上晾,又说,“凑细路还要记一样,每餐食几多,几时疴屎,几时翻身,几时出牙。记不住就拿本写,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她说着从茶桌抽屉里翻出一本泛黄的旧本子,翻开给林秀秀看。
上头密密麻麻记着日期和条目,字迹歪歪扭扭的,还有些不会写的字用图画代替,画个小太阳表示晴天,画个碗就表示吃饭。
林秀秀接过本子一页一页翻过去。
某年某月某日,阿明第一次翻身;某年某月某日,小敏发烧,喂了半碗药;某年某月某日,两兄妹打架,哥哥把妹妹的辫子扯散了,妹妹哭着给哥哥两拳,然后两兄妹一起哭。
每一行都写得认认真真,有些地方墨水已经淡了,但还能看清那些歪歪扭扭的字。
林秀秀翻到后面,看到一页上面画了个歪歪扭扭的蛋糕,旁边写着阿明三岁生日。
她指着那页问阿彩,“这是你画的?”
阿彩凑过来看了一眼,笑了,“系啊,那日阿明阿妈不得闲回来,我就自己整个蛋糕给他,不好看,但阿明好开心。”
林秀秀看着那个歪歪扭扭的蛋糕,想象着年轻的阿彩在厨房里手忙脚乱地给一个没有妈妈陪在身边的小孩烤蛋糕的样子,真心觉得那个蛋糕一定很好吃。
“你点解识凑细路嘅?”林秀秀学着陈彩的口音别别扭扭的问。
陈彩听她拐七扭八的音调,笑的不行。
林秀秀微微脸红的咬了一口橘子,腮帮子鼓鼓的,但眼睛还在好奇地盯着阿彩。
阿彩把砂锅盖子掀开一条缝,用筷子搅了搅,又盖上。
她说话的时候语气很轻,像在讲别人的事,“我系老二,上头家姐要落田,下头细佬细妹一个接一个出世,阿妈没时间,就我凑咯。”
“三岁我就帮细佬换尿布,五岁背住细妹煮饭,后来嫁了人,以为自己都会有细路……”她停了一下,把砂锅盖子重新盖好,转过身来靠在灶台边,语气还是那副温温柔柔的调子。
“先前怀过两胎,两个都保不住,之后就再也生不到细路。村里人日日讲三道四,男人亦都看我不顺眼。我没办法,只好出来做工,再留乡下,迟早憋坏自己。”
她说到这,见林秀秀停了动作,反而笑了笑,摆摆手说,“没事,都过去好多年了,我后来做保姆凑细路仔,个个都系我亲生一样,他们就系我的细路。”
林秀秀把那瓣橘子咽下去,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安慰的话,又觉得说什么都不太对。
最后她只能把阿彩剥好的橘子掰了一瓣递回给阿彩,“这个橘子很甜,你也吃一瓣。”
阿彩接过橘子放进嘴里,嚼了两下,眯起眼笑了,“真系好甜。”
阿彩又从床底拖出一个小藤箱,打开给林秀秀看。
里面全是些小玩意儿,什么布缝的老虎、木头削的小车、几个洗干净晒干的贝壳还有一个铁皮青蛙。
“细路仔不要给他太复杂的玩具,小手还不灵活,简简单单就好好玩,最紧要的不是玩具,是你要跟他一起玩,你跟他一起拍手,他比你给他十样玩具都开心。”
林秀秀拿起那只铁皮青蛙,上了发条放在桌上,青蛙在茶桌上咔咔跳了两下,她笑了。
她小时候也有一个,是祖祖给买的,祖祖小脚走不了远路,特地托人从镇上的市集带回来给她。
这个铁皮青蛙她一直留着,不舍得玩,后来给卫东,卫东又给了晓梅,现在在晓娟的抽屉里宝贝着。
讲到这里,阿彩忽然站起来,快步走进厨房,哎呀了一声,掀开砂锅盖子往里加了一小把枸杞。
那锅汤一大早就在炉子上煨着了,现在盖子一掀,一股鲜甜浓郁的香气从厨房门口涌出来,混着药材的清苦和肉的醇香。
林秀秀闻出来了,有排骨,有玉米,还有一股说不清是什么的甜丝丝的味道。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肚子很诚实地叫了一声。
阿彩没回头,但是笑了,“肚饿了?等多阵,好快就得。”
汤煲好的时候,阿彩先盛了一小碗递给林秀秀。
汤色清亮泛着淡淡的琥珀色,碗底沉着几块粉葛和胡萝卜,汤面上飘着两颗红枣。
阿彩说这叫粉葛排骨汤,粉葛是粤省人才懂的宝贝,清热祛湿,一年四季都能煲,夏天喝尤其好。
“饮汤,”她把勺子递过来,“粤省人的汤,不是水,是药,是爱,凑细路仔,就要多煲汤给他饮,汤水足,细路仔就少生病。”
林秀秀接过来吹了吹,喝了一口。
不是那种浓烈的咸鲜,是清甜又温润的,粉葛炖得软糯,排骨的肉香全融在汤里,喝下去胃里暖暖的,整个人都舒坦了。
“你煲汤煲多少年了?”林秀秀捧着碗问。
阿彩想了想,掰着手指数了一下,“十几岁开始煲,煲了……差不多四十年咯。”
她伸出四根手指,自己也觉得这个数字有点了不起,笑了一下,“我初初做保姆那阵,什么都不识,煲汤煲到水干,菜心炒到黑晒,被雇主话过好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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