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以前对于豪门的了解只停留在新闻或者小说里,那现在就是幻想照进现实。
于向晚站在那辆镶满钻的定制劳斯莱斯前,钻石流光溢彩,闪瞎了她的眼,看似面无表情,嘴巴抽搐,内心已经爆炸原地升天了。
原主太能折腾了,钱多的没地方花,把车都镶满了钻,这奢靡生活,原本社畜的她想都不敢想。
曾经也做过“霸道总裁开劳斯莱斯爱上骑小电驴当牛马的我”的梦,那是小说看多了的后遗症,但是现在!不是梦!不需要霸总!
于向晚伸出手,还没触碰到车门又立马缩了回来。
司机以为自己服务不周,惹她生气了,立马跑过来拉开门:“小姐请。”
“谢谢。”于向晚并不是不满,她可太满意了,哪有大小姐亲自开车门的,装也要装个样子出来。
她推着林景年先坐进去:“快,姐带你Shopping去。”
林景年依旧不吭声,乖乖坐在她旁边,低着头,盯着自己磨损严重的鞋尖。
于向晚干脆也闭上嘴,这种奢华的生活能多享受一天就是赚。
她半个身体陷入真皮座椅中,车的避震效果非常好,一路上几乎没感受到颠簸,昨夜没睡好,闻着清新的茉莉花香薰,不知不觉沉沉睡去。
车内安静到能清楚地听见她呼吸,林景年余光见她闭上眼,脸上还带着笑容,头上那圈纱布换成了大号创可贴。
他回想起那日,饿了两天,等到了一碗比水还稀的粥,刚喝完,于向晚气冲冲回到家,找到他什么都没说,抬起腿就踹了他一脚。
刚填两分饱的胃受到猛烈撞击,将东西全都吐了出来,几滴不幸喷溅到她那昂贵的高跟鞋上,又换来几个重重的耳光。
耳朵一直在发鸣,林景年蜷缩在楼梯旁冰冷的瓷砖上,硬是一声没吭。
那夜他一直没睡,不知道是身上隐隐作痛的伤,还是心底燃烧的火,在天边泛起鱼肚白的时候,悄悄从口袋里拿出两颗弹珠。
这还是很久之前,于向晚家来亲戚做客,几个小孩子拿着在院子里玩,看到他一副寄人篱下的可怜样,瞧不起,就用弹珠丢他,这两颗,砸到了他的头,有点疼。
林景年没有犹豫,将这两颗弹珠放到楼梯台阶上,半透明玻璃色,早晨刚睡醒迷迷糊糊很难发现。
那天电梯在维护,他知道于向晚肯定会走楼梯。
后来事情的发展果真如他所料,于向晚边打哈欠边下楼,拖鞋踩到了弹珠,她从楼上一路滚下来,数不清滚了多少圈,直到头破血流闭着眼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见到这样的后果,林景年一瞬间也慌了神,在一堆佣人的尖叫声中,抱起于向晚冲到车库,大喊着司机快点开车去医院。
他只是想给她点教训,并不是要她死。
后来于向晚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一直昏迷不醒,医生说是脑出血和伤到了神经,很有可能变成植物人。
林景年彻底慌了,没日没夜陪在她身边。
父母在世的时候,他们两家交好,于家长辈也帮过他们家很多次,虽然归根结底是为了利益,但也实实在在有恩于他。
十岁那年,母亲告诉他,于家大小姐生得漂亮,年龄也和他相仿,两家有缘,订了娃娃亲。
再后来……
变故来得太快,母亲临走前叫他去于家,叫他努力学习,努力赚钱,娶于向晚好好过日子。
林景年那时候还未成年,舅舅做主将他接过去,本以为有那一点点血缘关系在,日子会好过一点,只可惜,人心也是变幻莫测的……
舅舅得到了家产,将他扫地出门。
于家不认这门亲事,于向晚骂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之后的种种苛待,林景年虽然讨厌她,恨她,但要是于向晚真的被他害死,那他就是杀人凶手,他对不起于家曾经的恩。
好在一个星期后,于向晚醒了,检查完没什么大碍,就回家休养了,由家庭医生照顾。
谁知道,于向晚回了家就像变了一个人,经常露出奇怪的表情,说奇怪的话,干反常的事。
就比如现在,常年高跟鞋不离脚的人,今天穿了一双平底鞋。
林景年收回目光,望向窗外。
于向晚,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还是想到了新的折磨我的方法?
司机把车开到市里最大的商场,进了地库,顺着一路灯火通明的走道,停在了提前预留好的专属车位。
于向晚睁开眼往外看,还以为停在了谁家客厅,商场的车位不是都默认屁大点地方吗?遇到两边都有车的情况,还得挪个半天,才能倒进去。
想起自己以前租住的小公寓,还不如人家豪门的车位大,于向晚心酸流泪。
这次出来的主线任务是给林景年添置几身像样的衣服,不然整天穿着那身破烂,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乞丐到她家要饭。
出来带的人也不多,就两个壮汉保镖,他们另坐一辆车,穿着一身黑西服,眼神锐利,动作潇洒,一下来就跟来商场抢劫似的。
而今天,他们只有一件事要干,那就是拎包!
坐上电梯,直奔三楼男装区域,于向晚拉着林景年的衣袖,有点费力。
察觉到他的不情愿,于向晚停下脚步,看着眼前的小可怜:“林景年,我知道我以前做了很多对不起你的事,伤害了你,是我不懂事,是我罪大恶极,我现在已经知道错了,我保证以后不会再虐待你,你别怕我行不行?”
林景年表情没有变化,额前碎发快要遮住眼睛,阴影挡住他的目光,看不清他的情绪。
于向晚抿了抿唇:“给我一个补偿你的机会好吗?”
从前当牛马的时候,整天忙于工作,无心玩乐,更别提接触男生搞暧昧谈恋爱,最多就是在休息的时候刷刷短视频,给帅哥点赞加关注,如今有一个活生生的帅惨小奶狗站在她面前,那必须狠狠宠啊!
林景年一直不和她讲话,于向晚也不逼迫他,就当是个哑巴好了,还清净。
她转身,松开他的袖口,毫不避讳地牵起他的手。
手心相触,感受到彼此温度,林景年眉头蹙起,脚步不听使唤,跟着于向晚并肩走。
快入冬了,商场里已经开了暖风空调,各个品牌店里也撤下夏装,上了秋冬最新款服装。
于向晚随便走进一家店,导购立马迎上来:“欢迎光临,有什么能帮助您吗?”
于向晚示意一下旁边人:“给我搭配几套适合他的衣服。”
“好的小姐,”导购一听这语气,肯定是大客户,马上套近乎唠家常,“美女,您对您男朋友真好。”
于向晚:“……”
她迅速撒开手,往旁边挪挪。
心内狂骂,我去大姐,别给我拉仇恨值行不行!林景年是高岭之花,她这个坏女人怎么配啊!
导购问林景年:“先生您平时喜欢穿什么风格的衣服?我帮您搭配几套,您先试穿一下。”
说话之余,目光迅速将他上上下下扫了一遍,心里默默做笔记:一身破洞衣服,泛黄的板鞋,平时走的应该是嘻哈风或者废土风。
总结完毕,她暗叹,别说,这一身破破烂烂穿着还挺酷,果然,只要有一张帅脸,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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