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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1 章

陈宝珠坐在房间外面的阳台上,微风徐徐,轻纱摇曳。远处晨曦柔和的光晕从淡青色的云层漏下,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撒了一层粉金。周围却还蒙上一层青色的雾,天空似亮非亮,只那海面被风吹皱的金色涟漪,由点到面,一点点将墨色晕染。

港城半山,在繁华热闹中取一片清幽之地修建的别墅区,周围树木葱茏,四季繁花盛开,脚下是高楼林立的华都,在阳台上便能俯瞰千帆竞渡的维多利亚港。

陈宝珠来这里已经两天了,准确的说是来这具身体里。

这里是1994年的港城,三十年前。

本来她晚上还在准备第二日的演讲材料,醒来便在这具年轻了三十岁的身体里,是年轻时候的她,可这具身体原本的记忆却告诉她,这不是她,是叫杨晓夕的女孩子。

一开始陈宝珠不明所以,甚至以为自己在做梦,直到她来到大街上,看到琳琅满目的繁体字招牌,看到街上极具时代感的行人和车辆,听到一声声陌生的粤语她才意识到这不是梦。

在陈宝珠的时空里,她并未来过港城。

两日时间足够让陈宝珠冷静下来,而她也慢慢捋顺了这具身体的记忆。

为什么这具身体会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却拥有完全不同的记忆,如果她没猜错的话,杨晓夕就是另外一个时空里的陈宝珠。

陈宝珠是个孤儿,从小被父母遗弃,是养父母收养了她,养父母是新加坡华裔,养父是新国极有名望的商人,养母是钢琴家。二人从小给她最好的教育和最全面的疼爱,尽一切力量托举她。

而杨晓夕就是另一个时空中没有被抛弃的陈宝珠。

父母虽然将她养在身边,可她从小在贫苦中长大,初中上完便早早出社会打工供养父母和弟弟,从小到大受尽陌生人的恶意和父母的冷眼。

杨晓夕的生活转折是在来港城后。九零年代是港城最辉煌璀璨的时期,那时候许多内地人来港城打工,杨晓夕便是其中之一。

和亲戚来港城,一开始被亲戚骗,后来被中阶骗,在这繁华陌生之地差点活不下去。好在杨晓夕性格足够坚韧,将所有苦都吃了一遍之后生活终于有了点起色。

从最开始的刷盘子做起,随后学做家政,学做护理,两年前凭着自己过硬的护理经验,进了一家不错的私人医院,在医院工作期间,她偶然救了一位中风的老人。

后来才知这老人来头不小,是港城运输业的大佬,任居伟。

也是因为这事她认识了任斯年。

第一次见任斯年是她救下任居伟的两天之后。男人干净利落的衬衣西裤,永不过时的黑白配。杨晓夕也见过不少穿西装的男人,可没有谁能穿出任斯年这种感觉。

都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可他是反着的,不是衣服衬他,是他衬衣服。他就像奢侈品,像美玉,哪怕最简单的包装纸也会被他衬的价值不菲。

所以这一身简单到一点杂色和装饰品都没有的西装穿在他身上便也显得精致华丽。

他客气有礼递上礼品,说话的声音也是磁性动听,“杨晓夕小姐,你救了家父,我真诚感谢,这是我备的一点薄礼,还望杨小姐笑纳。”

知道她是内地来的,他甚至还非常贴心说了不太标准的国语。

杨晓夕看着眼前男人,精心打理过的头发,五官精致却又不失硬朗大气,一双剑眉和深邃的眼尤其为这张脸加分。

可偏偏这样的脸上却长了一张桃形的唇,冷硬中的一点性感柔色,更给这张脸增添魅力。

就连他递过来礼物的手也是修长好看。

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男人,这个乡下来的女孩被深深震撼,第一眼就被他吸引,深陷其中。

因为就在医院工作近水楼台,从那之后杨晓夕时不时就去任居伟病房中陪他说话解闷。任居伟对杨晓夕也甚是喜欢,不仅仅是因为杨晓夕救了他,也因为杨晓夕从小生活在农村,跟任居伟的童年轨迹很像,看到她仿若看到初来港城时闷头乱撞的自己。

任居伟祖籍在粤省农村,和杨晓夕一样,他也是很小就来了港城,在港城慢慢扎根发展,直到成了如今的运输业大佬。

所以他喜欢听杨晓夕讲她的经历,讲她如何早早就起床割草喂鸡,讲她在港城打工时于苦痛中发现的趣事,这些总能让这个年过六旬的老人感同身受。

任居伟便直接将杨晓夕要到身边做他的护工,而杨晓夕便得以能和任斯年常常见面。

任斯年对人很客气,第一眼给人的感觉是极具教养的富家公子,可接触下来就会发现他的客气中带着疏离,无形中给人泾渭分明的距离感,看上去礼貌实际上并不好接近。

可这种感觉反而更让杨晓夕着迷,他这样朱玉般的人物就该是高不可攀的。

任居伟一直对她的救命之恩心存感激,想送给她一份大礼。

“不用了老先生,任先生已经给过谢礼了。”

“那怎么够呢?晓夕你想要什么随便说,什么车子什么房子,我老家伙有的通通都能给你。”

“真的不用了,任先生给的礼物已经够贵重了。”

小女孩在这样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地方却依旧保持本心,没有沉溺于金钱和欲望。她若是贪婪些,任老先生恐怕就满足她想要的,从此还了人情便不用往来,可她越是这样任老先生就越是喜欢她。

那日任老先生要出院了,任斯年来给他办出院手续,而杨晓夕则帮忙为任老先生收拾行李,收拾完她一脸郑重冲任老先生道:“老先生要保重身体。”

“唉哟。”任老叹息一声,“这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面。”

杨晓夕有些失落,她道:“我也希望还能和老先生见面,可老先生千万保重身体,所以我们还是不要再见面最好。”

任老听到这话笑起来,趁着任斯年不在,他悄悄问杨晓夕,“小姑娘,你是不是看上我们家斯年了?”

杨晓夕听到这话被吓了一跳,仿若心头隐秘突然被人挖出来,她当即又焦急又无措,一张脸瞬间涨得通红,连连摆手,“没没,我哪里敢?”

话虽这样说,可那表情太明显了,又怎么瞒得过任老的眼睛。

任老笑得越发开怀了,说道:“要跟晓夕分开了我也很舍不得,晓夕要我保重身体不要再见面,我听着也难过。”

“不要这样说。”杨晓夕急忙道:“老先生您一定要保重好身体。”

任老说道:“行行行,我保重好身体。可想着你若是成了我的家人,我们不就可以时常见面了吗?”

杨晓夕一时不明所以,任老道:“你喜欢我家斯年,我便做主让他娶你做老婆怎么样?往后你便是我儿媳妇,我们就能时常见面了。”

杨晓夕觉得她从小到大就不够幸运,小小年纪就尝遍了人间疾苦,她也从未想过有一天会被幸运眷顾。所以听到这话之后她无法形容自己究竟是什么心情,被盛大的礼物砸到的惊喜?面对即将成为任斯年老婆的紧张?甚至紧张到胃痉挛传来一阵阵的疼,或者还有对未知的恐慌?

总之那段时间她昏头涨脑的,被巨大的命运馈赠砸得不知所措,她嫁给了任斯年,她住进了这辈子都住不起的半山别墅,她从一个乡下妹摇身一变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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