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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韦恩庄园一日游

白厄站在公寓楼下,手里拎着一个纸袋,里面装着他在街角烘焙店买的一盒曲奇。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他觉得第一次去别人家做客,空着手不太合适。阳光落在他的白头发上,被风吹得有点乱,他伸手拨了两下,没拨好,索性放弃了。

一辆黑色的轿车从街角转了过来。

白厄对车没什么研究,但他也能看出来这辆车和街边停的那些不太一样。它的线条太流畅了,黑得也太均匀了,像一整块被雕琢过的黑色石头在路面上无声地滑动。

车在他面前停下来。后座的车窗缓缓降下,提姆的脸出现在车窗后面。

“上车。”提姆说,语气随意得好像这只是一辆普通的出租车。

白厄弯腰看了一眼驾驶座。一位看起来精神矍铄的老人坐在方向盘后面,穿着一件剪裁考究的外套,双手戴着白色的驾驶手套,整个人看起来比白厄在大学里见过的任何一位教授都更有派头。

“您一定是阿尔弗雷德。”白厄弯起眼睛笑了,“提姆跟我提过您,说您做的饼干是他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阿尔弗雷德的眉毛微微动了一下,嘴角浮现出一个不太明显但确实存在的弧度。

“白厄先生,”他的声音平稳、低沉,带着一种老派英国管家的优雅,“请上车。您的行李只有这个纸袋吗?”

“就这些,还有我自己。”白厄拉开车门坐进去,纸袋放在膝盖上,“还有,您直接叫我白厄就好,不用加先生,听着怪别扭的。”

阿尔弗雷德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

“如您所愿,白厄少爷。”

提姆在旁边翻了个白眼。“阿福,你见他第一面就叫他少爷?我叫了你多少年你才改口的?”

“提姆少爷,您那时候还小,叫您少爷是一种必要的礼仪规范。”阿尔弗雷德发动车子,车身平稳得像在水面上滑行,“而白厄少爷看起来已经具备了被称作少爷的成熟气质。”

“什么意思,我不成熟?”

“我没有这么说,少爷。”

白厄在旁边笑出了声。

车子驶出街区,汇入哥谭周末早晨的车流。阿尔弗雷德开车的方式和他整个人一样——不急不躁,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换挡的时候甚至听不到机械碰撞的声音。白厄坐在后座,透过车窗看着哥谭的街景往后退。这个时间的哥谭和他平时看到的不太一样,阳光把那些老建筑的外墙照得暖洋洋的,连东区那些灰扑扑的楼房都好像镀上了一层淡淡的光。

“白厄少爷是从哪里转学来的?”阿尔弗雷德在前座问,语气像在聊天气。

“新泽西,一所很小的社区大学。”白厄说,“您可能没听过。”

“我听说过。”阿尔弗雷德说,语气里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但白厄注意到他从后视镜里看了自己一眼,“那所学校以农学专业闻名,您之前对农业感兴趣?”

白厄愣了一下。

他没想到一个哥谭的管家会知道新泽西一所社区大学的农学专业。

“阿福什么都知道。”提姆在旁边说,语气里带着一种“你就放弃挣扎吧”的无奈,“他不是普通的管家,他是——”

“我是韦恩庄园的管家。”阿尔弗雷德接过话,语气平淡得像在陈述一个物理学定律,“只是碰巧知道一些事情罢了。”

白厄从后视镜里和阿尔弗雷德的目光对上了。

他的眼睛很亮,里面有一种温和但不失锋芒的光。那种目光让白厄想起某种人——那种见过太多、知道太多、但选择用最温柔的方式对待世界的人。

“您很厉害。”白厄说,不是恭维,是认真的。

阿尔弗雷德的嘴角弯了一下。

“白厄少爷也很不错。”他说。

提姆在旁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他觉得自己可能出现了幻觉——阿福在笑。不是那种“礼节性的、嘴角上扬十五度”的笑,而是真真切切的、被逗乐了的那种笑。

车子在韦恩庄园的大门前停下来。

白厄透过车窗往外看。

铁艺大门在他面前缓缓打开,露出一条笔直的林荫道,两侧的橡树高大得像是从童话书里长出来的,枝叶在头顶交织成一个绿色的穹顶。林荫道的尽头,韦恩庄园的主楼静静地矗立在那里,灰色的石墙在阳光下泛着温暖的光泽,无数的窗户像眼睛一样注视着来客。

白厄眨了眨眼。

“挺大的。”他说。

提姆转头看他。这个反应太平静了。大部分人第一次看到韦恩庄园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不会这么轻描淡写。不说下巴掉到地上,至少也会有一个“哇”的口型。

但白厄的表情就像看到了一个比普通房子大一点的房子,仅此而已。

提姆想起白厄说过自己以前住在一个叫“哀丽秘榭”的地方。他没问过那是什么地方,但从白厄偶尔提起时的语气来看,那应该不是什么小地方。

阿尔弗雷德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目光里多了一点什么。

车子在主楼门前停下来。白厄推开车门,双脚踩在碎石路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他深吸了一口气,庄园里的空气和哥伦市中心不一样,带着青草和泥土的味道,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属于老建筑的特殊气息。

“提姆。”白厄转头看着他。

“嗯?”

“你家里人都在吧?”

“嗯。我的……养父和哥哥都在。”提姆说,“对了,我哥话多,你别介意。”

“没事,我喜欢话多的人。”白厄笑着说,“话多的人好相处。”

他们走进大门的时候,迪克·格雷森已经从客厅冲出来了。

“你就是白厄?!”

白厄还没看清来人,一只手就伸到了面前。握手的力度大得像是要把他从地上提起来,但又不至于让人觉得不舒服,给人一种很热情的感觉。

白厄抬起头,看到一张线条分明、轮廓漂亮的脸。深蓝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嘴角挂着一个比哥谭的阳光还要灿烂的笑容。整个人站在那里,像一只在阳光下晒太阳的金毛寻回犬。

“我是迪克·格雷森。”他握着白厄的手上下晃了两下,“提姆的大哥。他跟我提过你,提过好多次。”

“好多次?”白厄看向提姆。

提姆已经走到沙发旁边坐下,端起茶几上那杯显然是阿尔弗雷德提前准备好的咖啡,抿了一口。

“就几次。”他说,语气平静,但耳尖有一点点红。

“六次。”迪克纠正道,“第一次说‘我认识了一个新朋友’,第二次说‘他叫白厄’,第三次说‘他这个人挺好的’,第四次说‘他好像没什么朋友’,第五次说——”

“够了。”提姆打断他,咖啡杯搁回茶几上,发出一声轻响。

白厄看着提姆微微发红的耳尖,笑了。

“谢谢你啊提姆。”他说,语气认真,眼睛弯弯的。

提姆端起咖啡杯又喝了一口,这次没有说话。

迪克拉着白厄坐到沙发上,自己在他对面坐下来,两只手搭在膝盖上,身体前倾,整个人像一只准备扑出去的猫。

“白厄,你学什么专业的?”

“文学。”

“文学!好专业!”迪克的语气热情得像是白厄刚刚宣布自己获得了诺贝尔奖,“喜欢读什么书?诗歌还是小说?我最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虽然很多人觉得它就是个爱情故事,但我觉得它讲的是一个——”

“迪克。”提姆在旁边喊了一声。

“怎么了?”

“你让他喘口气。”

迪克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有点不好意思。“对对对,我太急了。白厄,你先喝口水,喘口气,我不问了。”

阿尔弗雷德端着托盘走过来,在白厄面前放了一杯茶。不是咖啡,是红茶,白瓷杯碟,银质小勺,旁边还放着一小碟牛奶。

“不知道您喜欢什么口味,这是大吉岭。”阿尔弗雷德说。

白厄端起杯子闻了闻,茶香很淡,带着一种类似蜂蜜的甜味。“谢谢您,阿尔弗雷德。”

“不客气,白厄少爷。”

迪克的目光在阿尔弗雷德和白厄之间来回弹了两下。

“阿福叫你少爷?”他问,语气里带着一种“你是不是已经在这个家里住了一辈子”的震惊。

“叫了。”白厄点头。

迪克转头看提姆。“他认识阿福才不到二十分钟。”

“我知道。”提姆说,语气里有种看透世事后的平静。

迪克又转头看阿尔弗雷德,后者已经不知何时回到了厨房的方向,只留下一个从容的背影。

“二十分钟。”迪克喃喃地说,“阿福对一个人下判断只要二十分钟。”

“这说明管家先生的判断力不错。”白厄端起茶喝了一口,语气真诚得像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

迪克愣了一下,然后很开心的笑了。

提姆坐在旁边,看着迪克笑成那个样子,又看了看白厄端着茶杯一脸无辜的表情,忽然觉得心里有点说不上来的感觉。

“可惜了。”提姆忽然开口。

白厄和迪克同时看向他。

“白厄,你要是黑头发就好了。”提姆的语气很平,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迪克听懂了。

他看了提姆一眼,嘴角慢慢翘起来,那个弧度里带着一种“哦——原来如此”的意味。

“黑头发怎么了?”白厄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白发,“我觉得我这个颜色挺好的啊。”

“黑头发是韦恩家的传统。”提姆说,“蓝眼睛也是。”

白厄转头看了看迪克的黑头发蓝眼睛,又看了看提姆的黑头发蓝眼睛。

迪克笑得更厉害了,整个人从沙发上滑到了地板上。

提姆没有笑,但他的嘴角弯了一下。

楼梯上传来脚步声。

白厄转过头,看到一个男人从楼梯上走下来。

深灰色的睡袍松松垮垮地披在身上,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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