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颂》
第三章聚人
一
荆轲在医疗帐篷里躺了三天。
这三天里,林知夏几乎把所有空闲时间都花在了他身上。换药、调整外固定支架、监测体温和心率,同时还要回答他无穷无尽的问题。
“这盏灯为什么不用油?”
“太阳能。就是……把太阳的光变成电,电再变成光。”
“太阳的光怎么变?”
“这个……以后慢慢讲。”
“你那个会飞的鸟,是活的吗?”
“不是,是机器。金属做的。”
“金属为什么会飞?”
林知夏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她既想保持“天师”的神秘感,又不想用谎言来糊弄一个未来可能成为她核心助手的人。她选择了一种折中的方式:说实话,但只说一部分。
“这些技术来自很远很远的地方,”她说,“比你能想象的最远的地方还要远。我现在还不能全部告诉你,但以后会慢慢教。”
荆轲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不再追问。但他的眼睛里有一种东西——不是恐惧,不是敬畏,而是一种纯粹的、孩子般的好奇。
这让林知夏想起了实验室里的实习生。
第三天傍晚,荆轲的左臂已经消肿了不少,感染指标也降到了正常范围。林知夏决定让他从医疗帐篷里搬出来,住进房车旁边的一个小型居住舱里。
居住舱是由一个改装过的集装箱改造而成的,里面有一张单人床、一个小桌子和一盏LED灯。虽然简陋,但对于一个在逃亡中睡过荒野、躲过山洞的人来说,简直是宫殿。
荆轲走进居住舱的时候,愣了很久。
“这是……给我的?”
“对。”
“我不用……付钱?”
“不用。”
“也不用签卖身契?”
林知夏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摇了摇头。
“我这里没有奴隶。你帮我做事,我给你吃住,公平交易。”
荆轲低下头,肩膀微微颤抖。林知夏不确定他是不是在哭,但她没有问。
她转身走向房车,留给他一个人静一静。
二
信使一号和信使三号在接下来的两天里又找到了三个人。
第一个是一个中年妇人,四十岁上下,姓姜,没有名字。她的丈夫是秦军的一个小军官,三年前战死在赵国,她带着一个十岁的儿子艰难过活。信使一号在一个破败的村庄里发现了她——她正被村里的几个恶霸欺负,因为她拒绝把丈夫留下的几亩薄田交出去。
天枢的评估报告写得很简洁:
「目标:女性,约四十岁。健康状况一般,有轻度营养不良。技能:纺织、烹饪、照料儿童、基础草药知识。性格:坚韧、善良、有母性。处境:被当地恶霸欺凌,房屋被占,母子二人即将被逐出村庄。解救概率高,忠诚度预期高。」
林知夏派出了两架无人机和一队机器狼。
她没有亲自去,因为天枢模拟推演显示,这种程度的冲突不需要她出面。机器狼就足够了。
事实也确实如此。
当两只银白色的机器狼无声无息地出现在那间破屋门口,用幽蓝的眼睛盯着那几个恶霸时,他们跑得比兔子还快。姜氏和她的儿子被地面机器人接到了基地,一路上吓得说不出话,但看到林知夏温和的笑容和那碗热腾腾的米粥后,恐惧渐渐变成了感激。
“姜婶,”林知夏说,“你以后帮我管厨房和衣物,行吗?”
姜氏跪在地上,连连磕头。
“天……天师救命之恩,民妇愿做牛做马……”
“不用做牛做马,”林知夏扶起她,“好好做事就行。”
姜氏的儿子叫黑夫,一个黑瘦机灵的小男孩,十岁。他对基地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会走的铁狗、会飞的铁鸟、不用油的灯。林知夏给了他一个任务:每天跟着天枢学认字。
“认够一百个字,我奖励你一块糖。”
黑夫的眼睛亮得像星星。
第二个是铁匠。
信使三号在骊山脚下的一个小镇外发现了他。他叫孟戈,三十出头,原本是赵国的一个工匠,秦灭赵后被掳到秦国,成了官办工坊的奴隶。他因为顶撞监工被鞭打后扔出了工坊,半死不活地躺在路边。
天枢的评估:
「目标:男性,约三十二岁。技能:铁器铸造、青铜冶炼、简单木工。性格:倔强、直率、有工匠精神。处境:奴隶身份,被工坊开除,面临被处死的风险。技能匹配度高,建议招募。」
林知夏亲自去了。
她带了两只机器狼和一台地面机器人,穿着一件普通的麻布衣服——天枢教她用当地的材料做了几套简单的衣物,方便外出时伪装。
她找到孟戈的时候,他正躺在路边的一棵树下,浑身是血,嘴唇干裂,但眼睛还睁着。
“你叫什么?”她蹲下来,递给他水囊。
孟戈看了她一眼,没有接水。
“你是官府的?”
“不是。”
“那你是什么人?”
“一个需要铁匠的人。”
孟戈沉默了一会儿,接过水囊,大口大口地喝起来。
“我得罪了监工,”他说,“他们不会放过我。”
“跟我走,”林知夏说,“他们找不到你。”
孟戈盯着她看了很久,又看了看她身后那两只沉默的机器狼。
“那是什么?”
“保护你的。”
孟戈没有再问。他挣扎着站起来,跟着林知夏走了。
第三个是一个年轻人,准确地说,是一个被家族驱逐的落魄士子。
信使二号在渭南的一个小城发现了她——对,是她。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穿着破旧的儒服,蹲在城门口,面前摆着一卷竹简,上面写着“卖字”两个字。
天枢的评估:
「目标:女性,约二十岁。技能:识字、书写、算数、熟悉儒家经典。性格:聪慧、倔强、有独立精神。处境:家族没落,父母双亡,被族人驱逐,以卖字为生。技能匹配度高,与主角互动潜力大。」
林知夏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一个在战国末期识字、能写会算、还敢独自在城门口摆摊卖字的女子,绝非常人。
她换了一身装扮,穿着天枢帮她缝制的淡青色长裙,梳了一个简单的发髻,带着一只机器狗(伪装成普通的黄狗),走进了那座小城。
城门口,那个女子还在。她的竹简上写着“代写书信、契约、诉状”,旁边还有一行小字——“童叟无欺,一字一钱”。
林知夏走到她面前,蹲下来。
“我想写一封信。”
女子抬起头。她的脸很瘦,颧骨突出,但眼睛很亮,像两团火。
“写给谁?”
“给我自己。”
女子愣了一下,然后微微皱眉。
“姑娘是来寻开心的?”
“不是。”林知夏笑了笑,“我想写一封信,寄给未来的自己。帮我写,行吗?”
女子盯着她看了很久,似乎在判断她是不是在戏弄人。最后,她铺开一张新的竹简,拿起毛笔。
“你说。”
林知夏一字一句地说:
“你做得很好。不要怕。”
女子写完了,抬起头,眼神复杂。
“你是……什么人?”
“一个需要先生的人。”林知夏认真地说,“我那里缺一个教书先生,教孩子们认字。包吃住,每月还有薪俸。你愿意来吗?”
女子沉默了很久。
“你到底是什么人?”
林知夏站起身,伸出手。
“一个想改变一些事的人。跟我去看看,你就知道了。”
女子犹豫了很久,最终收起了竹简,站了起来。
她叫季蘅。
三
孟戈的伤比预想的严重。
他的背部有七处鞭伤,其中两处已经感染化脓,引发了高烧。林知夏在医疗帐篷里忙了整整三个小时,清创、缝合、输液,才把他的体温降下来。
“天枢,他的情况怎么样?”
「感染得到了控制,但需要持续使用抗生素至少五天。他的体质较好,恢复概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林知夏擦了擦额头的汗,走出医疗帐篷。
姜氏端着一碗热汤走过来。
“天师,您还没吃饭呢。”
林知夏接过汤,喝了一口,是鸡汤。她看着姜氏,忽然问:“姜婶,你以前养过鸡?”
姜氏点点头:“家里养过几只,后来被那些人抢走了。”
“以后我们这里也可以养。你帮我管着。”
姜氏的眼圈红了,用力点头。
黑夫从居住舱那边跑过来,手里拿着一块石板——天枢用激光切割机给他做的一块简易写字板,上面用炭笔写满了字。
“天师!天师!我认得五十个字了!”
林知夏蹲下来,看了看石板,笑了。
“不错。明天继续。”
黑夫咧嘴笑着跑开了。
季蘅坐在房车旁边的台阶上,手里捧着一本天枢打印出来的《千字文》——当然,封面被伪装成了手工装订的竹简模样。她正在读,眉头紧锁,时而点头,时而摇头。
“季先生,”林知夏走过去,“觉得如何?”
季蘅抬起头,眼睛里有光。
“这……这是谁写的?这些字……这些句子……朗朗上口,字字珠玑。‘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这比《诗经》还要精妙!”
林知夏笑了笑。
“这是我家乡的一本启蒙读物。以后孩子们认字,就用它。”
季蘅低头又看了几行,忽然抬起头,盯着林知夏。
“你……你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些东西……不是人间该有的。”
林知夏在她身边坐下来,看着远处暮色中的山峦。
“我来自很远的地方,”她慢慢地说,“比你能想象的最远的地方还要远。我来这里,是为了做一件事。”
“什么事?”
“让这里的人,过得更好一些。”
季蘅沉默了。
过了很久,她轻声说:“我父亲生前常说,天下苦战久矣,若有圣人出,当止戈兴仁。他等了一辈子,没有等到。”
她转过头,看着林知夏。
“你是圣人吗?”
林知夏摇了摇头。
“我不是圣人。我只是一个……会一些东西的人。但如果你愿意帮我,也许我们可以一起做一些事。”
季蘅看着她,眼神里有审视,有怀疑,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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