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瑜一夜未曾合眼,因为精神高度紧绷,此刻松懈下来后便显得格外困顿。她反应慢了半拍,疑惑道:“甚么?”
仲聆贼兮兮道:“岑简那家伙,太好面子,他可听不得人说他坠崖,一讲,他便要恼羞成怒的。”
她说完自个儿先歪倒在黎瑜肩上,笑个不停。
“不过么,我要是岑简,我也不许人说,哈哈,可太丢脸啦,他竟然自个儿摔下去了。”
“怎么这样,我还以为他是想救你。”黎瑜半信半疑地嘀咕,仲聆自然不会骗她,可那夜……啊哟,竟然是不小心摔下的么!?
仲聆嘴角憋不住地往一侧翘:“害我差点自作多情了,哼哼。”
“……”
因着仲聆善意提醒,黎瑜便也不再提坠崖一事,等一行人沿着小道爬出谷底,已是大中午,日头正晒。
金玲珑深知自己做事不地道,一路上沉默寡言,讪讪道:“又是坠崖又是赶路,想必大家都饿了,我认识前面一处酒家,就由我做东,请诸位去吃顿热饭歇歇脚,如何?”
仲聆不予理会,自顾自向前走,不知金玲珑是心虚多点,还是愧疚多点。
总之,她可还没原谅她。
黎瑜还不知其中恩怨,她眼底倦色稍缓。
“那就再好不过了。”
不多时,便望见前方炊烟袅袅,一家酒肆倚着山脚而立。
金玲珑与那老板似乎是熟识,一进门便吩咐先上两壶酒,又叫了五香卤牛肉、辣子煸野兔、红烧山笋、酱焖老鹅,最后添一碟凉拌脆耳。
黎瑜道:“这般丰盛,金老板,劳你费心了。”
金玲珑忙道:“哪里、哪里。”
很快饭菜上桌,鲜香满堂,可这气氛却偏是静得古怪。
岑简面色淡淡,他一贯不多话,不足为怪。稀奇的是,仲聆竟也一言不发,似乎是在和谁置气。
黎瑜再傻都察觉出点不对劲,她不满道:“发生了甚么,你们怎么把我一人闷在鼓里,再这样,我要生气了。”
旺财:“……”
金玲珑:“……”
仲聆道:“此事说来话长,不过我饿了,就叫金老板长话短说罢。”
金玲珑知道瞒不过,她神色颇为尴尬,也明白自己所作所为不甚妥当,于是老老实实坦白了一切。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你们、哼,好心当作驴肝肺!”黎瑜听后气极,掌心向下便要愤起拍桌,仲聆连忙以剑柄挡住,她一本正经道,“不可、不可,打坏了桌子,我们是要赔的。”
黎瑜:“……我生气!”
“桌椅做错了甚么,你若还生气,就揍该揍的人去。”
金玲珑:“……”
她暗暗打量自己胳膊腿,她行走江湖多年,靠的是脑子,真论起拳脚功夫,也不知能撑住几招。
黎瑜重重哼了声,她此刻见金玲珑和旺财,真是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处处不顺眼。
亏她真心相待!
金玲珑羞愧道:“此事是我不对,但我没想过害诸位性命,往后但凡有用得着玲珑的地方,玲珑定当竭力相助,绝无二话!”
旺财握住金玲珑的手,她低声敛眉:“玲珑都是为我,若是有错,错的也是我……”
尾音才落,旺财面上褪去血色、略显虚弱,她软绵绵地扑进仲聆怀中,倒似个许久没进食的人类。
仲聆手忙脚乱地接住她,问道:“你怎么了?”
金玲珑见怪不怪,替她回答说:“她……旺财以血为食,若是长久得不到补充,就会如这般,时不时陷入衰弱,直至凝不成人形、消散于世间。”
仲聆听罢,二话不说,仗义地撩开衣袖,她将胳膊伸至旺财嘴边,一面闭眼,一面安慰自己道:“没关系、没关系,就当是被狗咬了一口!”
旺财:“……”
她张口咬上,十分克制地咬破血肉,吮出血珠。仲聆并不觉得疼,相反,被她舌尖扫过的地方,竟是酥酥麻麻的。
……好像哪里怪怪的,仲聆不确定地想。
这对旺财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折磨?
她从未遇到过如此令人沉迷的气息,寸寸渗透进灵魂。旺财呼吸加重了几分,拼尽全力才艰难地远离仲聆,明明恋恋不舍,却又不想让自己吸食得太过分。
仲聆身上的气息是她见过最纯净最诱人的,浅尝一口,便让她极为满足舒畅,也让她生出无限亲近之意。
金玲珑没有错过旺财眼中一闪而逝的痴迷,她若有所思地望着这一幕,姓仲,仲、仲……她忽地问:“少侠,你娘亲可是仲真岚、仲大侠?”
仲聆极少自曝家门,见金玲珑猜出她身份,也不再遮遮掩掩,骄傲道:“是又如何?”
“果然……”
“果然甚么?你要说便说,平白无故的、吊人胃口作甚?”
金玲珑不再卖关子,缓缓道:“三年前,我在落枫山遇到旺财,她全无记忆,也不知自己姓甚名谁。我猜想,旺财或许就是落枫山结界处阵眼所化的灵体。”
“一来,阵眼乃灵气最充裕集中之地,最有可能孕育出灵体。二来,当年仲家先祖以身献祭,才铸成这结界,少侠若为仲家后代,必定血脉相承。那么,旺财尤为贪恋你身上气息,也解释得通。”
“竟有这事。”仲聆不曾想过还有这等缘分,冥冥之中,她们竟有血脉羁绊。
金玲珑道:“当然,这些都是我的猜测,并无实质证据。”
黎瑜:“我倒觉得不错,你说的,极有可能。”
“此次下山,我们本就要去查看各处阵眼。”仲聆道,“是或不是,等去落枫山走一遭就知晓了。”
“好主意!”
旺财眨眨眼,并无任何反应,好似众人讨论的事情与她无关。她悄悄挪动身体,靠近了仲聆一点、一点、再一点、再……
一把剑赫然横在她身前。
顺着剑看去,剑的主人———岑简眉眼冷沉,不悦之色昭然可见。他缓缓收剑归鞘,警告道。
“灵体本无雌雄之分,你虽幻化为女身,也该懂世间礼法,授受不亲,切忌逾矩,望你自重!”
旺财无辜道:“我不明白这些,我是喜欢阿聆,才愿意亲近她的。”
“呵,倒是我错怪你了,你只是个几百岁稚儿,不谙世事了些,也情有可原。”
旺财嘴角一抽,假意听不出他的阴阳怪气,只在众人看不到的角度,恶狠狠瞪了他一眼。
她果然还是讨厌这人,就连他身上的气息都十分厌恶!
仲聆则认为岑简是小题大做,苛责过甚,她一言一行都向着旺财,把岑简气得够呛,生了好一通闷气。
酒足饭饱过后,几人重回镇上歇脚,瞒去了旺财身份,对外宣称恶妖已除,让老百姓不必担忧。
仲聆原本打算第二日便出发前往落枫山,李冬戈却极力挽留,她视仲聆为救命恩人,软磨硬泡央着几人在李府多住几日。
此后山高路远,再难相见,她还想多做些甚么报答恩人呢。
仲聆也是个没骨气的,在李冬戈左一句“恩人”,右一句“少侠”中,逐渐迷失自我,喜滋滋地应下。
恰逢镇上三年一度的花灯节,家家户户檐下都悬着各式花灯,到了夜间,高低错落,万千灯火,好不漂亮。
李冬戈心中记挂着此事,早早用过晚膳后便寻到仲聆,邀道:“少侠,今夜是镇上花灯节,热闹得很,冬戈斗胆邀请少侠同去赏灯,也好让我略尽地主之谊。”
仲聆其实早已按耐不住,却还端着“大侠架子”,她装模作样道:“可都是小孩儿玩的把戏,我倒不怎么感兴趣。”
她这两日,日日早起在院中练剑,一招一式,洒脱又张扬,迷坏了李府一大批丫鬟小厮。
小镇中极少有习武之人,就算有,也远不及仲聆,她容貌不俗,剑术又实在漂亮,倒真是让人想不心动都难。
每次她一练剑,连墙头都有人满心崇拜地趴着围观。
仲聆心头暗爽,她是极爱在人前显摆的,有人围观叫好,她的剑也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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