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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擦肩而过

北京,某小区。

金欢的早晨是从被初一踩醒开始的。

初一(美短)踩在她胸口,琥珀色的眼睛注视着她。金欢迷迷糊糊地伸手去摸,摸到一手猫毛。

“呀,初一……你是不是又掉毛了……”

初一嫌弃地躲开她的手,跳下床,踩着优雅的猫步走了。

金欢翻了个身,把脸埋进被子里,试图继续睡。

然后五一来了。

五一(边牧)叼着她的拖鞋站在床边,尾巴摇得像直升机的螺旋桨,整只狗散发着一种“快起来快起来快起来”的兴奋气息。

金欢知道,如果她再不起床,五一就要开始搞事情了。上次她赖床,五一直接咬着她的衣服往下拽。

“好好好,起起起。”金欢认命地坐起来,头发炸成一个鸟窝。

自从有了初一、五一,金欢就再也不能赖床好好睡觉了。金妈妈笑着说:“终于有人...哦,不,有猫狗治你了。”

她趿拉着拖鞋走出房间,路过客厅时看到茶几上摆着一盘切好的水果,旁边压着一张纸条,是妈妈的字迹:

“欢欢,水果记得吃,冰箱里有姥爷送来的酱牛肉,微波炉叮一下就行。爸妈去超市了,中午不回来吃。”

金欢把纸条翻过来,背面还有一行小字:

“别老吃麦当劳,对身体不好。”

金欢假装没看见最后那句,打开手机点了个麦麦早餐,然后叼着一片苹果去洗漱。

镜子里的脸素面朝天,眼角那颗红痣像一颗小小的朱砂,衬得整张脸明艳又生动。金欢对着镜子做了个鬼脸,然后开始慢吞吞地刷牙。

这就是金欢的日常——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她的人生,那就是“咸鱼”。

拆三代的身份让她从出生就站在了别人奋斗的终点线上。

爷爷奶奶承包的大山农场、姥姥姥爷的大饭店、爸爸的物流公司、妈妈的连锁超市。全家上下没有一个不拼的,全是事业批,偏偏到了她这一代,出了一个“只要平安健康就好”的宝贝疙瘩。

金欢从小就知道自己命好。小时候常常赖在村子里,跟着姥爷在灶台边转悠,姥爷颠勺她递调料,姥爷炖汤她尝咸淡。

姥爷早年是村厨,后来开了大饭店,做了一辈子饭,养了一张刁嘴。“老吃家”三个字写在金欢基因里。

“欢欢这张嘴,”姥爷逢人就夸,“比我还灵,咸了淡了差了半钱都能吃出来。”

除了吃,金欢的第二大爱好就是看帅哥,这事儿她从来不藏着掖着。从ny到hy——她的“老公”名单更新频率比微博热搜还快。唯独权至龙不在金欢的名单上。

“你这叫喜欢吗?”林夕曾经吐槽她,“你这叫见一个爱一个。”

“我这是欣赏!”金欢义正辞严,“美好的事物谁不喜欢?”

“那你倒是专一点啊!”

“我很专一啊,”金欢掰着手指头数,“我一直都喜欢帅哥,这个点从来没变过。”

林夕被她这套歪理噎得说不出话。

2014年8月,首尔

金欢和妈妈来首尔陪爸爸出差,顺便考察一下韩国的学校,准备明年留学看帅哥。

来之前她顺手发了一个“暑假日常”,随手记录一下生活——日常咸鱼生活、躺在床上吃零食追剧,结果莫名其妙爆了。

评论区全是【哈哈哈哈哈哈这女的太逗了】【这是什么神仙生活我也想当咸鱼】【姐姐嘴皮子也太溜了吧】。

金欢看着后台暴涨的数据,歪了歪头:“哦?这东西有人看?”

于是她决定趁在首尔的机会,拍一个“韩国之旅”。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那天的行程是明洞。金欢素着一张脸,头发随便扎了个头发,手里举着相机,一边走一边碎碎念。

“朋友们看,这就是明洞,人好多,跟我家那边的早市差不多——”

她路过一家店,余光瞥见一个身影。

瘦瘦的、穿着一身黑的身影,戴着帽子和口罩,低头快步走过。

金欢的相机无意间扫到了那个方向,但她的注意力全被旁边摊位的炒年糕吸引了,镜头很快转了过去。

两个人擦肩而过,距离不到一米。

金欢没有任何感觉。她甚至没有看清那个人的脸,但那个人看清了她。

权至龙后来无数次回忆起这个瞬间。

他说他记得她眼角那颗红痣,记得她素面朝天的脸在首尔满街精致妆容的女孩里格外扎眼,举着相机的姿势很随意,说话的声音是那种带着京片子的、懒洋洋的、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的语气。

“我当时就觉得,”权至龙靠在沙发上,手指绕着金欢的头发,“这个人好特别。”

“你就是见色起意。”金欢窝在他怀里,头也不抬地翻手机。

“不是。”权至龙认真地摇头,“是……命中注定的感觉。”

“得了吧,”金欢嗤笑,“你就是看我没化妆觉得新鲜。”

“……”权至龙沉默了一下,“也有这个成分。”

金欢一巴掌拍在他胳膊上。

那天晚上,金欢回到酒店,正躺在床上剪视频素材,手机突然疯狂震动。

林夕的微信消息一条接一条地砸过来,震得金欢手机都快拿不住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欢!!!你今天的视频!!!”

“你猜我在你视频里看到谁了!!!”

“权至龙!!!是权至龙!!!”

“你路过那家店的时候,旁边走过去的那个人!!!是权至龙!!!”

“我截图放大了一百倍!!!那个口罩那个帽子那个走路姿势!!!就是他!!!”

金欢看着屏幕上一连串的感叹号,面无表情地打字:“你冷静一下。”

“我冷静不了!!!” 林夕秒回,还附了三个尖叫的表情包,“你知道我追了他多少年吗!!!你倒好,去趟首尔,随随便便就跟他擦肩而过了!!!”

“我又不是故意的,”金欢翻了个白眼,“他走他的,我拍我的,关我什么事。”

“你不懂!!!” 林夕发了张截图,把视频里那个模糊的黑色身影用红圈标了出来,旁边还放了一张权至龙同期的机场照做对比——全部对得上,“你看你看你看!!!就是他对不对!!!”

金欢放大了截图,眯着眼睛看了三秒。

“……好像是有点像。”

“不是有点像!就是!!!” 林夕继续输出,“金欢你知不知道你运气有多好!!!我蹲了这么多年都没见过真人!!!只能在演唱会上看看,你去买炒年糕的路上就随随便便跟他擦肩而过了!!!”

“那我下次不去买炒年糕了。”

“你敢!!!” 林夕又发了条语音,声音大到金欢本能地把手机从耳边拿远了十公分,“你给我认真听好,你不是说想去韩国留学吗?你给我去!去了之后,一定要给我偶遇权至龙!一定要帮我要签名!最好是to签!写上‘To 全世界最美丽的林夕’!”

“你脸呢?” 金欢打字。

“被你吃了!!!” 林夕理直气壮,“你就说你帮不帮吧!”

金欢想了想,回复:“看心情。”

“金欢!!!”

“好好好,”金欢终于笑了,慢悠悠地打字,“帮帮帮。我要是真在首尔碰见他,一定帮你要签名。行了吧?”

“这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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