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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语文课本限定角色现身

品评诗文不是什么难事儿,文无第一但可以有倒数第一,把最差的挑出来,之后再选就行。连理很高兴接下评诗文的差事,还允许鹿金藏把自己的名字立在舞台上。至于价钱,就让自己在琥珀光免费喝酒吧!

但是关于那个“选最好笑”诗文的,她严词拒绝,并表示自己还是有诗文追求的,这种选最好笑的、没正事儿的就别来烦她了。

“所以你就选择让大家评了?”阿尔曼坐在梯子最高层,将两条白帛挂到舞台上方。两布之间摆个木桌,桌上摆好笔墨纸砚和浆糊。

“毕竟谁读到笑了很明显嘛。”鹿金藏扶她下梯,再三叮嘱:“一定要把他们写完的诗给我检查再贴。文人最爱乱写东西,贴出来咱可就完啦!”

唐家子的生活那么好,来这边的也都是贵族和有钱人,在不就是有些书生进来喝酒,哪里会有对生活不满的?

阿尔曼不屑地猛翻白眼,下梯跑去后院了。

常来酒吧喝酒的某位少爷见到舞台上的牌子和纸币,饶有兴趣地去围观台前的告示,笑嘻嘻问鹿金藏:“老板娘,写什么诗都行?”

“不学宋江题反诗连累上我都行。”鹿金藏回答的诚恳。

“宋江是谁啊?”少爷开始提笔在纸上写写画画。

“土匪头子,离咱们大唐比较远。”

时间意义上的比较远。

说话间,少爷已经写完诗交上来了。

诗写的通俗易懂,还不文雅:三杯下肚脸彤红,看见公猪变窈窕。抱着柱子拜天地,醒来才知是南柯。柱子还收拜礼铜。

“你是要参加最招笑评比咯?喝了多少啊!”鹿金藏眼角抽搐,笑里带气:“还有,我记得少爷您好像是官宦世家,读过书的吧?就不能写点正经的?”

“有写打油诗的机会,谁写正经的啊?”

“王兄,你们在聊什么?”

来找少爷喝酒的好朋友见到有人写诗,跃跃欲试说自己近来读了谁的诗,转头看到“最招笑”比试,立马哈哈大笑开始写诗。

诗词内容露骨,写男女私会,男子被女子父亲追出门打断腿的悲剧故事。好朋友还拍胸脯表示以后又这么有意思的活动还请多找他。

鹿金藏瞬间意识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确实,设置“最招笑”奖可以吸引更多不会写诗的人来写诗,但人都爱凑热闹啊!有能轻松且让人会心一笑的事儿,谁还认真写诗啊!

真该死,居然忘了人类最大的问题就是从来不把正事儿当作真正的问题!明明以前自己在酒吧准备留言簿的时候有很多很感动的留言啊!原来古人比现代人神经?

后面几天的走向完全按照鹿金藏最坏的预想来了。

大家纷纷参加“最招笑”诗词评比,有写“妻子举刀劈”的惧内丈夫,有写“先生讲课听不懂,头昏脑胀大如斗”的卑微学生,甚至连闻讯赶来的某位大诗人都闻讯赶来,写下一句“催我写诗如犬吠”!

谁都在写诗,就是没人写正经的诗!

而且为什么最后大家都觉得喝多了把公猪当美女抱去拜堂最搞笑?

不到半个月,“最招笑”比赛的白帛上已经贴的快没处下脚了,而正经写诗的地方居然还是空的!

时隔小半个月再来喝酒的叶礼燕,在见证过差距巨大的两片白帛后,坐在吧台前笑得快晕过去了:“鹿老板,看起来你的讨好文人计划失败了。”

“也……不能说是失败吧?你看大家笑容明显变多了。”鹿金藏停止摇晃,将雪克杯砸在桌上,又是一杯“念奴娇”。

叶礼燕环顾四周,发现周围食客确实都在围观“最招笑”诗词,并在读到某篇诗时会心一笑。

“只从符合顾客要求来说,确实完成了。”

“但从营销角度来说相当失败呢。”鹿金藏痛苦地捂住脸:“讨好了顾客,但完全没有实现满足大家追求风雅的商业目标呢。”

“能赚到钱不就得了?再说大家也玩的挺开心。”

“可是不甘心啊!我想看古人写诗啊!”

说的跟你活在多远的未来一样。嗯,大概又犯病说胡话了。叶礼燕手腕转动,念奴娇的两种颜色便开始混合,红石榴酒像是少女脸颊的胭脂开始往外晕染。

他的眼神在酒里荡漾,余波至鹿金藏身上。然而鹿金藏并没看他。

鹿金藏总有很多事情要做,调完酒,还要检查新酒做得怎么样;新酒做完,又要算账。她好像真的从不把过多精神放在无用人身上。

波斯的吟游诗人曾经说很有名的一句情诗:

“于是,你对含羞的玫瑰说,你于我而言是无用之人。”叶礼燕莫名想起这句广为传唱的情诗,又莫名念出来。

自然而然。

随后是石榴酒的色彩转移到他脸颊和耳根。

“你说玫瑰?不对,你在念诗吧?”鹿金藏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我该自己写一首挂出来,有打头的就有人跟风对吧?”

她找的理由很不错,尽管不解风情。叶礼燕果断认下,放杯子的手却不自觉重了几分:“试试去呗。看看能不能写出引人唱和的诗来。”

“挑衅我!”鹿金藏气的叉腰叉腰:“写不会写我还不会抄吗!瞧好了,我写个最大的!”

鹿金藏搬来梯子,毛笔沾满墨水,却在写什么上犯了难。

写谁的诗?诗词最巅峰就是唐诗,虽然是以唐朝为原型的架空唐朝,但谁知道李白、白居易在不在啊!万一当文抄公抄了他们的诗被发现不翻车了?

抄后人的?或者抄谁的词吧。

唐朝看不上填词的原因似乎是因为这本是教坊歌曲,用来唱歌的,人们觉得不够风雅。那是不是可以抄一首格外风雅的词?

最好还能表现某些高度的……

蓝衣少年几番打听终于站到琥珀光的门口。

彼时店主不在正堂,唯有两位女眷在,其中一个还是个棕发黑皮的胡人姑娘。

他显示饶有兴趣地打量一圈儿周围装饰,随口让小二给自己上一杯卖的最好的酒,几步来到悬挂白帛的舞台前。

他先在贴的最多的那张前围观,捧腹大笑后,他晃着酒壶来到没贴几张诗文的白帛前。

上面的诗也有十几张了,他看来看去,都撇嘴摇头,直到抬头看到最上面的一首词。他眯起眼睛通读一遍,最终瞪大眼睛,连连惊叹。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少年呢喃念起:“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好啊,填的真好。”

他转头问阿尔曼:“这《定风波》是谁填的?”

“我们老板。”阿尔曼随意揪起一块抹布擦手:“原来这块写正经诗词的帛上根本没人写,自从她填完词,还真有不少人跟风写,还有不少人品评。可惜我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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